johnnykid600 wrote:
這位大大您指的加班...(恕刪)


扣掉休息工時9小時就違法了吧!!
現在不是修法一個星期基本工時40小時嗎?
9x5=45就多了5個小時
大概只想請年輕人吧
johnnykid600 wrote:
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問...(恕刪)


如果沒啥年齡限制,應該很好找人

johnnykid600 wrote:
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恕刪)


因為是小型餐飲店面, 外人應徵通常會看不到實質遠景以致不敢應徵
建議先請親友幫忙做起!!
Simple is the best
在台灣25000-28000如果你是徵
行政助理會有人作其它我不趕說

栴楓 wrote:
加到36000 如...(恕刪)


在台中的中美街裡的滷味攤

雖然只有一個人顧店

但是老闆備貨讓他賣

一個月就4萬了~~~~
johnnykid600 wrote:
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問的...
朋友在台中開了一間餐飲店,開業不到半年,生意一直都很好
店裡坪數不大,應該就頂多15~20坪左右,因為在網路上經營的不錯,東西也不難吃
所以生意好,當然有時候會比較忙
以下是他開的條件,但還是抱怨找不太到人
能請網友幫忙分析一下原因嗎?
〈外場服務人員〉
薪資:25000起,視情況加薪
基本福利:月休8天、勞健保、勞退、全勤、三節獎金
另外福利:每月聚餐、每年國外旅遊(此點開業不到半年,老闆就帶全部員工去澳門3天2夜)
上班時間:10:00~21:00 (可輪休2小時)
就我看來,這個薪資水平算不上不下,我建議他再往上加,但台中市餐飲業好像也沒比這個好?

你的朋友是個小店但應徵的人可是可以選擇連鎖餐飲
反正大家都在缺人最後仍是比薪資比條件
這份薪水隱含了一些不合勞基法精神之處
首先扣除休息時時間每日工時9小時已經隱含1小時加班
25000/9.33*8=21436元
月休8日就是周休2日,例假日有了,國定假日沒了
若以年休112日算又無償工作16日
反推253/269=0.94
21436*0.94=20150元
小7每天8小時,時薪120元,幹22天月薪有21120元
嗯....
怎麼都會有這種慣老闆把中間的休息時間當成非上班時間不給錢的?

講好聽一點的是輪休2小時

實際上就是非吃飯時間人少不忙的時候苛扣薪資
這個條件,請一個廚房幫廚的大媽都沒人去。

上班時間長,10點到晚上9點,下班後只剩下三小時時間。又沒有加班費

月休8天,表示國定假日沒有加休。

月薪2萬5,做一年能加薪嗎?不可能吧。但別的公司卻可以昇店長,昇幹部。

王品,鼎王等的大型餐飲店,他們服務人員是月薪4萬還能昇職。卻不一定找的到人。
這叫做條件好?
一天工作11小時(中間輪休2小時無意義,這種兩頭班基本上只能補個眠續戰)
且前置時間和善後時間呢,似乎沒有在描述資訊內?所以加班費呢?
聚餐和澳門員工旅遊這種東西,講比較實在的,自己算一下也知道沒多少錢。
請改為實拿至少33000以上(勞健團保請資方自行吸收掉),其他福利照算,自然就找的到人了。
(這種長工時又久站還得犧牲假日的工作,大型餐飲店都有4萬左右,更何況還有升遷和大公司福利及教育訓練)

現在都PO出一堆這種抱怨請不到仁和員工遭的文章,
講句比較實在的啦,人力這麼賤價嗎?外勞的保障薪資和工時都超過本勞了。
25000/(30*11)=75.75 時薪(正式員工不能用上班時間算,要用越來算)
看到問題了嗎?去當工讀生都比您的朋友餐飲店收入多。
假設工讀生領基本法定時薪120每天11小時上班22天=29040


抱怨前先檢討自己吧!沒本事當老闆的話可以回去當員工。
當老闆沒有向員工抱怨的權力,只有滿足員工該有的需求的義務。

馬雲:員工為何辭職(其實也就是為何找不到人)
1、錢,沒給到位
2、心,委屈了。

以上就是兩大最主要因素

johnnykid600 wrote:
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問的...

朋友在台中開了一間餐飲店,開業不到半年,生意一直都很好

店裡坪數不大,應該就頂多15~20坪左右,因為在網路上經營的不錯,東西也不難吃

所以生意好,當然有時候會比較忙

以下是他開的條件,但還是抱怨找不太到人

能請網友幫忙分析一下原因嗎?

〈外場服務人員〉
薪資:25000起,視情況加薪

基本福利:月休8天、勞健保、勞退、全勤、三節獎金

另外福利:每月聚餐、每年國外旅遊(此點開業不到半年,老闆就帶全部員工去澳門3天2夜)

上班時間:10:00~21:00 (可輪休2小時)
我做洗碗工作,一小時150元,但是雖然由11:00做到晚上,有兩小時不計薪,每天做9-11小時,沒怎麼福利,每月只做20天,薪水在2萬1到2萬3之間,你的條件夠好,只是沒人想做這苦差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