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8日07:17 蘋果日報強制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勞動部說應該算加班費,但有多少員工敢跟老闆爭取?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昨日指出,《勞基法》沒有尾牙的規定,若員工自由參加,就不算工作時間、也不需支付加班費;但強制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出席,即為休息日硬性規定員工出席尾牙,視為出勤、須支付休息日加班費,若違反加班費規定,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