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圓山大飯店打工的工讀生,當初6/12台北是因為毫大雨的關係所以宣佈停班停課,當天圓山飯店新水有公文是說當天工讀生薪水是兩倍,圓山飯店的確是有照給,但是現在卻說因為台風天是天災因素所以當天6/12領雙倍薪水的人全部不算數,甚至還要從下次領錢的時候來把錢扣掉,我很想請問一下,憑什麼說,薪水都領了現在還要再扣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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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70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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