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於一家公司任職了3年多 打算於明年最後一天上班日向老闆提出辭呈

打算做到明年3月中或底 (應該有一個月的交接)

請問這樣是否可行? 會被老闆打槍嗎?


因為公司目前只有4人(撇除老闆)

某一人將於明年初生產 預計休一個月的產假

實在是忍無可忍 一定要忍到領年終才甘願......






popcorn811 wrote:
請問於一家公司任職了...(恕刪)


按照勞基法,一個月前告知 就可以,
時間到了 事情交接好,
剩下的就是看你要玩多大,要不要撕破臉而已,

popcorn811 wrote:

於一家公司任職了3年多 打算於明年最後一天上班日向老闆提出辭呈

打算做到明年3月中或底 (應該有一個月的交接)

請問這樣是否可行? 會被老闆打槍嗎?


做到明年3月中卻在明年最後一天上班日向老闆提出辭呈?

popcorn811 wrote:
請問於一家公司任職了...(恕刪)


我們公司可以比你們誇張

想產子回家吃自己,沒有第二句話,而且還是公司的規定.

下班時必須準時打卡,然後回去工作崗位做,你想算加班費...回家吃自己吧.

所以,什麼勞基法...通通是假的.

法國人說:台灣的制度是理想的國度,不切實際,,,,但是台灣官方解讀後居然自誇"贊".....悲觀




ARM2402 wrote:
我們公司可以比你們誇...(恕刪)

因為那些高官
有幾個是從基層幹起
吃米不知米價
至於啥時離職
建議先了解公司流程及送簽時間
再來就是忍~~~~~忍到年終那一天之後
就丟離職單

ARM2402 wrote:
法國人說:台灣的制度是理想的國度


那就叫他們來試試看吧

歐洲人愛耍浪漫的個性

一個月領22k、隔周休、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那種愛幻想的人,不出三個月絕對做不下去


ARM2402 wrote:
法國人說:台灣的制度是理想的國度,不切實際,,,,


當然囉, 法國及很多歐洲國家應該下午三四點就想要下班回家去了, 哪有可能加班.
所以在他們的眼中, 台灣這樣的制度當然是很不切實際.

popcorn811 wrote:
請問於一家公司任職了...(恕刪)


樓主寫的 有問題
打算做到明年三月離職
那怎麼會是明年年底遞辭呈?
應該是寫錯了吧

請產假 是個人的權力 如果是針對 人家請假忍無可忍
要氣的應該是氣老闆 沒有請人幫忙

其實如果不以人情壓力來講 辭職當然沒問題
不過 領年終之前 遞辭呈 這樣年終 會得到滿意的嗎?
搞不好 老闆 還直接讓樓主提早走 少發一筆年終
我覺得還是等領完年終再提 過一個月再走 對個人比較有保障
手誤!

最後一天上班日是指 2013年2/8最後一天上班了(也領到年終了)


popcorn811 wrote:
手誤!最後一天上班日...(恕刪)



有公司會叫你吐出來的

別懷疑
我聽過實際個案
勞基法? 能吃嗎?
去告會不會贏? 會告的贏
但是可能是在數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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