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有個問題想問一下,事情是這樣:
小弟在公家機關上班是聘雇人員,小弟一個月薪水還不到2萬4,由於離家近所以幾乎都是排我上夜班,但本單位上中班(15:45~23:45)、夜班(23:45~07:45)均無津貼,且有時還需六、日出來值一天班(現在規定六、日加班只能補休),而主管又以人力不夠為由,不讓我們值班人員請補休或特休,也就是夜班(07:45)下班後再接上普通班(08:00~16:35)。

由於小弟的工作環境特殊,像這星期我值夜班4天(星期一~四),而星期五若我不請假,我就要上16小時的班(而且無任何津貼與加班費),這樣我根本身體負荷不了,且我工作的地方是危險性很高的地方,而主管總是以人力不夠為由一值不讓我們請假休息(而且還是請自己的特休或補休),還好領班替我們想,讓我們請假,但主管已放話下一次要領班別再准假,領班說它也無可奈何,畢竟它不是主管!

我記得勞基法有規定,工作時間不可超過12小時,若我沒記錯得話!
我很想去勞工局檢舉,但畢竟我工作環境是很封閉、很官僚的地方,就怕申訴後以後日子難過!
若要上訴到國防部,當過兵的都知道會怎樣

真超無奈的,所以有人可以替我想個辦法嗎?要去勞工局檢舉,還是直接上國防部??
文章關鍵字
找蘋果、勞基法應該都有用......
但是被發現一定會被主管怨恨,最後當然走路的機率很高
這是為什麼勞工都會自己忍著

我認為,輪休24000又要連上,還有危險性.....
如果可以,真的建議你爆料,最後了不起就是換工作而已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sabede wrote:
各位好,小弟有個問題...(恕刪)


把簽有主管名字的排班表,或打卡紀錄,或者錄音,蒐集證據證人,全部交給媒體!!!

接下來就有人捧著錢希望你息事寧人了!!!
因為你佔到缺,擋了長官要安排內定人選的位置…

辭你不如讓你受不了走了…

蒐集好資料,就爆吧…
這真的很誇張
這種工作真的還是不要作了
看是要找有津貼的固定夜班或固定白班都好過這樣操吧
公家機關還這樣玩唷,你就資料收集齊全,難後再去暴料

反正你這工作是約䀻的錢又少
sabede wrote:
各位好,小弟有個問題...(恕刪)
投訴絕對是有用的,只是不要被猜到是你去投的就好了.......

不然一份沒有保障的工作,他不續約,你也沒辦法。
你不適用勞基法
而是
行政院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任用辦法
只要該單位與勞委會另行協議
認有必要即可讓你上這樣時間的班
小弟也當過約雇人員
執勤是24小時 薪點280
看你所述薪資應是薪點220
看月工時多少
不給超勤費又不給補休是違法的
假日還要上班且場所又有危險性,休假又不正常,薪水又低的誇張才兩萬四,這種單位人員流動率一定很高,不知樓主堅持一定要做這個工作的理由是什麼?隨便找打工的工作也比這個好,錢也多.

sabede wrote:
各位好,小弟有個問題...(恕刪)


你該不會是想等正職缺吧
要不然怎麼願意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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