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任職公司因訂單大增
可是公司目前人手不夠
現在變成強制加班 原本是月休10天
強制月休剩4天這樣 沒得商量
如果不願配合績效獎金沒得領 績效歸0(大約5000元)
但是如果有配合加班 那多來加班的那六天薪水是給2.5倍
這樣可以申訴嗎?..
還是就配合公司呢..
畢竟原本假期都排好 現在整個被打亂..
看完各位的回覆後 我決定還是加班了
雖然公司用扣錢強迫加班 有點不合理 但是去加班的錢也是給雙份的 所以就多忍著點好了
大便在沸騰 wrote:
小弟目前任職公司因訂...(恕刪)
績效獎金勞委會管不到...
他只能管你有沒有超出工時,有沒有給加班費...
如果其他同事也都來加班,而你卻可以請假去做自己的事,績效獎金又可以領...那對其他同事公平嗎??
其實你自己想想就好,如果今天請假的是你同事,而一直加班的是你,也因為這樣工作量加倍...結果你們兩個在月底評定的績效卻一樣...你怎麼想?其他同事怎麼想?...會不會想罵上司...會不會很幹那位同事...
所以如果真的假日行程都排定無法變,那只好去請假...就拿5000塊來換六天的自由...
如果可以順延,那還是去加班吧...如果你真的想繼續待在這家公司並且想爭取升遷機會的話...上司和同事都會看在眼裡...
以上只是分析給你聽...並不是說你不去加班就不好...只是你也要顧慮到職場同事和公司的感受與難處...
加班費2.5倍很少見了...現在真的很多人加班都沒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