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超時工作 被巴西罰1億美元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巴西瑪瑙斯市檢察官指控三星電子坐視員工工時破表,嚴重違反當地勞工法,將處以1.08億美元罰款。
位於瑪瑙斯市自由貿易區的三星工廠有近6000名工人。檢察官指控,工人被要求在32秒內組裝一支手機,以及在65秒內組裝一台電視。
三星工人對檢察官指出,他們每日工時最高達15小時,每天最長得站10小時,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巴西勞工權益團體Reporter Brasil轉述檢察官談話指出,去年有超過2000名三星的工人有背痛、肌肉抽筋等健康問題。
三星表示,在接獲正式通知後,將儘快配合當局改善工人的工作環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5/today-e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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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罰太少了
企業沒在怕
holyduck wrote:
我們這邊罰2萬就已經...(恕刪)
那要看縣市啦 ~
我們高雄市勞工局應該做的算不錯吧 ? 媒體常發新聞狂捧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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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勞工局29日發表下半年度掃A計畫成果,並公布違反勞基法情節較嚴重的10家違規廠商名單。
其中以嘉賀保全公司因連續違反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不當扣款、未給例休假等11項法條為最多
;太子汽車及關係企業永美汽車則積欠員工鉅額薪資,各遭罰60萬元,金額最高。
高雄市勞工局自今年8月起執行「掃A專案」,針對事業單位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未給例假等違
法情事進行檢查,裁處最多者依序為製造業(303件)、批發零售業(151件)、住宿餐飲業及運輸
倉儲業(123件),占裁罰總比例57.8%。
勞工局指出,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人道國際大酒店員工不僅超時加班,每月工作時數高達357小時,
未給足加班費;南台灣汽車客運每天工作時數超過12小時,甚至有司機從清晨5點不間斷工作至晚上
9點;太子汽車、永美則積欠員工薪資3百多萬元,分別各遭罰60萬元罰款。
勞工局最近也針對各大百貨周年慶期間,調查公司是否有員工超時工作、休假不正常情形,初步檢
查結果,以加班費未依規定加給,及休假日工作工資未加倍發給的違法情事居多,正函請各公司陳
述意見。勞工局表示,明年度百貨零售業、3C賣場及旅行運輸業將列為首波檢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