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能發一篇................----------------考試院昨天通過《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明定政府各機關針對懷孕中及生產後未滿1年的女性公務員,新增所需環境及設備,且免費讓她們使用。此外,懷孕婦女身心狀態相較生產前,較需時間調整。為體貼懷孕及產後婦女,草案也要求,經醫生評估後,政府機關應採行危害防範措施,以及依據當事人的健康狀況,進行適性評估。若最終認為該女性公務員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機關應依醫師建議,並聽取當事人意見,採取必要且適當的處置,如進行工作調整或其他健康保護措施。-----------這內容哪邊不妥了?
總比示範給各公司看,產後因身體狀況不適任者可將其資遣,而非選擇職務調動、調整。還是有人希望加重負擔?很多好的法條在那,我覺得好像台灣人能忍就忍,放縱老闆...這次食安事件也是因為有些人都是既得利益者,當不傷及自己時才願意爆料...真希望司法機關能設立快速、專審違法的大老闆的機構(也許已經有,那就請多宣傳)。
喔~私人企業還不簡單...安胎所以做安靜環境處理~自己的桌子~自己的空間~電腦或書本給妳~單調工作或是跟本不讓妳做~這樣夠輕鬆了吧!?拔掉網路線~工作時間禁止使用3C產品~除非緊急電話~這樣看看能撐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