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打從24歲數完饅頭後就轉行當上班族,先聲明一下,小弟的第一份工作可是有加班費的,剛出社會的新手小弟,還不太好意思去申請加班費,加班當成磨練為了把白白浪費掉的四年光陰補回來,也感謝第一位老闆出手相助敢用小弟我,後來也證明了老闆是對的,兩年後我離開了第一家公司,記得那天在廁所遇到了老闆...
老闆說:『小弟,給你加薪你留下來吧!』

但是說啥麼都來不及了,我是想要出去歷練的不適為了加薪,為啥麼說這麼多,就是為了"加班"這兩個字,話說小弟進公司後足足有三個月的時間都在加班,話說一個月只放四天假並不過分,當然比起那些要加到見血尿的前輩來講就不足掛齒了~

直到朋友的一通抱怨加班的電話打來,讓我終於領悟到~為何而加?為誰而加?加班的意義何在?之後奉行準時敲響自由之鐘,時間一到拍拍屁股走人,當然前提是把事情做完做好,雖然那個時候小弟不才沒有女朋友,但是回家打打星海爭霸也爽阿!

打從不加班開始,小弟基本上換到新公司後,第一天上班一定準時下班,除了公司尾牙要留下吃吃喝喝之外,實在想不出來鐘聲響後有啥麼理由不離開公司!也因為這樣會被歸納成過太爽,當然老闆最不喜歡看到員工過太爽,打從進這一家公司面試的時候,那時候年輕血氣方剛,跟面試的資深同仁表達出不想加班,很意外的資深同仁也回答我:『本人也認同不要加班!』就這樣一拍即合,進了這一家也是要加班的公司。

也不意外的,進公司一兩周後~
課長就過來說:『別的部門都說你們過的太爽了,下了班不要那麼早走,稍微假一下!』

大概假了幾天下班後到健身房去踩踩腳踏車,半小時後,一樣拍拍屁股走人,當然,運動這種事情怎麼可能這麼持久下去勒!會累的!意外的在這家公司待了五年半,也不意外的黑了五年,雖然說黑了五年,但是這五年的年終也是一樣領全公司的基本款,上不去,可也不會被踢到下面去!

先說說小弟我為何請育嬰假,在經歷了公司有計畫性年終分紅配給後,小弟真肚爛案子都照進度走,卻要跟著排隊去領紅牌,賭的這口怨氣,林貝不甘願!
小弟:『經理,我要請育嬰假!』(課長升上去當經理了)
經理:『為啥麼要請育嬰假。』
小弟:『(因為林貝不爽!)因為小孩照顧不過來。』
經理:『一定要請嗎?』
小弟:『老人家兩個小孩照顧不來。(這當然是藉口)』

經過了公司層層關說,連大老闆都親自約談了我們部門,想要確認請育嬰假這件事,在當下,我革命夥伴資深同事也順勢著帶過了領紅牌的事情,當然只能說老闆想的跟員工不一樣,最後箭在玄上,就這樣發射出去了~

接著就是一年時間快到的時候,打了通電話跟人事詢問復職的事情~
小弟:『Mrs.Y,我要申請復職。』(電話錄音中)
Mrs.Y:『我幫你詢問一下主管。』

敢請育嬰假,心中早就有底肯定回不去公司了,在鬼島這是肯定會出現的結果,來來回回的通了幾通電話,才確定目前沒有職缺可以復職~鬼島的公司都不會主動給你資遣單跟資遣費,當然本人一定要拿到手...
小弟:『那我能不能去申請失業補助?』(電話錄音中)
Mrs.Y:『.....我幫你查詢一下。』

又來來回回的通了好幾通電話,連人事主管都出面了,說資遣單對你的工作履歷來講是汙點,會影響你找工作之類的屁話,我只能說你放心好了,除非新雇主打電話到前公司是查詢,不然是查不到資遣單這件事情的,這件事第一步的重點是先把資遣單拿到手~~
小弟:『Mrs.Y,我收到公司寄過來的資遣單了,上面怎麼沒有提到資遣費的事情,勞工局那邊說雇主要提撥一筆資遣費給員工的?』(電話錄音中)
Mrs.Y:『......你怎麼現在才說....你不知道資遣費嗎?』

廢話,我當然知道資遣費這件事情,誰叫你們不主動的,為了這件事情人事主管又打電話來了,吱吱喳喳講了一堆官方用語。當然這話聽聽就好了,我只想爭取我該有的權利,只要你先把資遣單拿到手,就已經證明了資遣這件事情是存在的,公司就一定要給資遣費,不給你有可以直接拿資遣單去跟勞工局申訴了,所以第一步的重點是先把資遣單拿到手,之後公司就會乖乖履行他們應盡義務了。

再跟大家聊聊申請失業補助的事,申請失業補助要先拿到資遣單,也就是非自願性辭職證明,才可以跟勞工局申請補助,補助是投保薪資的六成,不是全薪的六成喔,如果你有育養小孩的話(十八歲之前),一個加一成補助,最多補助兩個小孩,總共可以加到投保薪資的八成,最高的投保薪資就是四萬四,在高就沒了,然後可以領六個月,如果你提早四個月找到工作,剩下四個月的失業補助會打對折成兩個月變成獎金撥給你。

當然你領完整整六個月後,還是沒有找到工作,想繼續進修,可以上職訓e網查詢課程,用失業者分份由勞工局轉介紹到職訓局上課,每上滿一個月一百小時,職訓局會給一筆失業生活津貼,跟失業補助的金額是一模一樣金額的,最多也是補助六個月喔,也就是說你可以去職訓局上滿六個月的課都可以領到補助,這規定是你領到公司資遣單的兩年內都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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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己的權利而努力!

在台灣很多人都是"吞下去"就結束了
太棒了,真想給你按一個讚…

台灣要照規定走…大部份很困難…

但是,本來就應該要這樣不是嗎?
支持 加油 法定公司必要的支出 在一般老闆眼中都變成額外的支出

ckx1979 wrote:
小弟打從24歲數完饅...(恕刪)


不錯喔~懂得替自己爭取權利~

ckx1979 wrote:
小弟打從24歲數完饅...(恕刪)

樓主真是好樣的, 跟我前同事一樣, 也是請完育嬰假後領資遣費,
不同的是公司以更優沃的條件請他自願離職,

不時看到鄉民在取暖無良老板, 加班不給加班費, 真是搞不懂, 不想加班, 就不要加班啊!!
沒人拿刀拿槍逼著你
如果大家都像樓主這麼有guts, 這版上應該會清靜許多
太棒了..我就是喜歡有這樣的同事
慢慢的資源就會集中到我這裡

當我有資源時
就是我創業的時候了

謝謝樓主的guts
謝謝你的經驗談~~讓小弟我受益良多~~感恩啦~~!

soyes2 wrote:
太棒了..我就是喜歡...(恕刪)


樓上的~你果真是當老闆的料~~
希望你創業找員工的時候不要找到我喔~~
上班族的榜樣
ckx1979 wrote:
小弟打從24歲數完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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