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好奇國外例如歐美日韓,他們的勞基法制度是怎麼樣。
在台灣我們找工作時要找到一個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的公司真的很少。
我們找工作時常遇到的情況如:
國定假日公司不放假,如228、五一、端午、中秋,也不會有雙倍薪資。
公司不照勞基法走,可能告訴你前三個月沒有勞健保、第一個禮拜沒薪水、勞退6%是員工自己出…等等。
勞保高薪低報,例如你一個月薪水3萬,公司只用22000來幫你投保,在你領生育津貼、退休金、失業補助時,是以投保薪資去計算你可領的錢,這樣你就虧大了,但是就算跟公司反應,他們也沒在怕。
就算最低薪資是19047,時薪是115,還是有公司只給你低於這些數字的薪水,可能還是有一小時80元、月薪18000的現象。
加班費亂算,隨便開個一小時80元之類的。
任意資遣卻沒有資遣費。
向勞工局投訴沒什麼用,甚至搞丟了工作、被吃案等等,就算對違法的雇主開罰也是不痛不癢的金額。
我很好奇這些事件在國外會發生嗎? 有沒有人可以分享自己在國外看到的經驗,國外政府怎麼管理這些企業,他們的制度是怎樣?
在台灣這些問題真的只能依賴雇主的良心嗎? 還是完全只能靠勞工自己?
台灣的勞基法真的是不保障勞工而是保障資方,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直接約束雇主,讓他們不得不守法呢?
有什麼辦法讓這些沒良心的雇主違法時,就算民眾不去檢舉,他們還是照樣被罰?
來說說你的想法,提供一些實質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