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基法規定 兩週84小時很明顯的 一個月312小時在台灣是違法的..不過公司在大陸= ="一個月工作312小時..也太拼了吧, 看說明好像是在徵基層員工, 看來薪水也高不了多少薪水少時數高... 台灣人真的會去嗎?!
現在對岸薪水有的起薪都超過台灣了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7/145343.htm台灣「勞工成本」之低,穩居世界第一,薪資倒退幅度也是世界第一!台灣勞工的便宜,不只大陸企業主知道,就連美國也是「政府認證」。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他只是誠實寫出來而已...(恕刪) 他要剛退伍或剛畢業..很明顯想拐沒經驗的人還標註長期基層工作....超長工時...而且給你個看得到吃不到的願景...被拐過去領個幾年低薪..等時間到你反應想升職時..一定沒份.想走他也不會留你就像派遣一樣..跟你講半年一年升正職 通常都是時間到用完就叫你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