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職了,但我還有特休,公司說可以折算薪資。
我想了想,似乎休完後再離職會比較划算,
因為特休休假還有薪資,
如果我不休折算薪資的話,似乎虧到休息的部分。
不知道我這邏輯是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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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的啦!! 我只是單純問哪個對我有利而已,
竟然有人搬出勞基法,太誇張了,
我有問公司我的假,可以休多少,
公司回我是可以全休,也可以折現,
全休的話就是休到最後一天才是離職日,
怎有人搬出勞基法呢??
再來我直接說,我工作兩年,
我一年有12天假,如何??
我只是想知道哪個對我有利而已,
我的想法是,全休,我一樣有錢領,
我全不休,我也有錢領,
兩個差別是,一個是休假有錢領,另一個不是。
折現也是看我的薪水除以30算我一天的薪資給我折現。
文章關鍵字
看你有沒有缺錢...

不缺錢就休假...有缺錢就折算...反正你離職後每天都是休假...

terryliu1201 wrote:
如果我不休折算薪資的話,似乎虧到休息的部分。 不知道我這邏輯是對嗎?? (恕刪)


你邏輯錯了
特休折現的部分是另外給的
也就是你沒休的話
假設有還有五天,那麼就多給你五天薪資
所以純粹是看你想要錢還是想休假來選擇
缺錢的話...當然是折算薪資=實拿比較多摳摳,

但是...如果不缺錢的話,建議把特休休完...為啥?

因為俺上班的公司一堆離職的人都選擇休完,理由是...

1.特休一天的成本是以月薪除以工作天數計

2.折算薪資是以基本薪資去計算單日給付


看出來端倪了嗎?

白話就是你休息那天可以領的薪水>折算薪資單日價格


而且...而且你休特休=那天不用上班=還賺到自己的時間,

所以俺公司都流行休完它...況且,

都要走了...還留戀去那些天做什麼?是吧!

一尾哥 wrote:
缺錢的話...當然是...(恕刪)

我也會先休完特休, 假使你還有20天的特休, 一個月30天裏有20天的工作天,
那你休完20天的特休再加上當月的例假日, 則可以領一個月的薪水,
但是如果你要折20天特休的薪資的話, 卻只有2/3月的薪水,
當然如果你要早點離開到新公司賺錢的話, 那就趕快折現離開到新公司囉!!!
所以我的邏輯還是對的~~! 因為離新公司還很久,所以我決定修完特休在離職,
這樣賺到錢也賺到休息。
你的題目根本就不成立
憑甚麼休完?
今年才過了1/3公司會讓你休整年的假嗎?
照勞基法要按比例算給你離職前可以休的特休天數
除非人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他不懂
工作滿一年給3天假的意思是,你已經取得3天的假了,工作滿第二年,又多7天假。

所以假設工作1.5年離職,那三天都沒休過,自然要折3天的薪水,或直接休3天特休。但如果工作1.99年離職,還是只能有3天的特休。

但工作滿2.01年,又多出7天的特休了,這時離職,原來的3天與新增的7天,都是可以休假/折現的(當然用過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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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bin wrote:
工作滿一年給3天假的意思是,你已經取得3天的假了,工作滿第二年,又多7天假。

所以假設工作1.5年離職,那三天都沒休過,自然要折3天的薪水,或直接休3天特休。但如果工作1.99年離職,還是只能有3天的特休。

但工作滿2.01年,又多出7天的特休了,這時離職,原來的3天與新增的7天,都是可以休假/折現的(當然用過就不行了)。


高手...完全正解

robin0222 wrote:
照勞基法要按比例算給你離職前可以休的特休天數...


沒錯沒錯...阿人家樓主也沒說是整年度的特休?

而且公司人事部是最厲害的...不可能不懂!

terryliu1201 wrote:
所以我的邏輯還是對的...(恕刪)


不對 , 你離新公司到職日還有一段時間 , 所以還是特休轉現金好 , 休息是没錢入口袋的 , 不過這也要看你現在的公司對特休轉現金有没有打折 , 話說 , 你的特休是剩幾天啊? 算一算如果折不到 1W 休一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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