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您好:請教,我目前是某上市櫃公司的外包商,我日前承接一個工件,原本講好單價為9元(有mail存查)。但收貨後十天,居然要我配合它們cost down.降為4元。(口頭上,沒有文件証明)而且溯及既往!這樣好像不合理,是否可以提告求償?另外!因為自己的親戚在裡面工作,也是她發工作給我的,但收貨和驗收是不同人。請問她有沒有犯罪的嫌疑呢?
eee168 wrote:認了然後很為難的跟對...(恕刪) 這種東西怎麼能認了你在網路上訂1000元東西然後對方把東西寄給你後,你卻說你只想付500元然後叫對方認了這樣子嗎?萬一你拿出去賣900元那你還賺400耶!這買方太誇張了賣你9塊,你只付4塊,你再拿出去賣8塊,還賺4塊耶,無本生意耶!太瞎啦
先算算有沒有虧本如果虧本那不用談一定是不行談價至少要能回本或是小賺只要一次虧本讓他賺,一次就夠了,你就等著被咬死死現代社會不用談親戚這種東西公司他開的嗎?如果是還想這樣吃人那更不用談有mail當證據也是一種談判工具先直接照原訂價格送請款單,附mail圖檔,表明公司無法配合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下次就是直接送存證信函不用客氣
現在有很多公司都會用這種爛招數還有一種是要報價時報未稅請款時又說現在政府有規定報價應含稅想現賺5%東西用了一個月壞了一樣就全部要退換成別款這樣豈不就一輩子都有新的可以用我也認為不能妥協沒有下一次生意也沒關係要是妥協了下次可能變成2元
通常客戶會這樣子削價代表的是你遇到了肯開超低價搶單的同業競爭對手,不過客戶也不是呆子!客戶會先對你削價後另一方面向你的對手下小量的單看品質如何,如果品質還能接受就會轉單...不管你配合度多高最後還是會輸掉這場戰爭!除非這東西是你研發出來的...不然只能啞巴吃黃蓮...建議你還是拿著Mail去理論,就算是只賺這批貨也千萬不要虧了自己!除非你真的是到了沒這家客戶會倒閉的情況...台灣的中小型代工幾乎都是這樣依照超低價搶單殺到見骨在搶客戶,沒前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