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仇醫,醫死本來就該賠償;就像大卡車撞死人也是必須賠償地如果醫師被過度壓榨(司機也有這問題)、超時工作,機械配備老舊,導致醫死人(撞死人)變成家常便飯時,真正該檢討的,不是說弄死人不罰錢。反而是罰錢要包含醫院(公司),這樣大醫院大公司才會真正去檢討問題。光罰醫師或司機,不改大環境問題,是沒太大效果地醫院完全不負擔賠償,這點真的非常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