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公司會開薪資條給你的, 就不會在上面有法律問題, 除非公司的法務在混....大部分的公司都會有2400元的伙食津貼 (以前是1800, 今年上限可以到2400), 這部分可以算公司的支出, 同時對你來說免算所得, 是一個常見的做法照理來說伙食津貼是公司實際支付給你, 但是最近這個項目爭議太大, 很多人實際領到公司支付的薪資超過最低工資, 但是用總收入扣除伙食津貼之後去檢舉公司沒有支付基本最低工資, 照你的薪資單來看, 你們公司應該也是有這樣的顧慮, 因為如果加列伙食津貼, 你的本薪減掉伙食津貼就會低於最低工資瞬仔 wrote:請問一下各位先輩,...(恕刪)
Nelson5 wrote:原則上公司會開薪資條給你的, 就不會在上...(恕刪) 您說的一半對一半不對1. 若是公司有供餐,原則上不會有伙食津貼這個項目,也就是說公司的伙食費支出,跟伙食津貼兩者是衝突的。2.基本工資的定義,指的是經常性薪資,即使樓主的底薪有含另外的伙食津貼,也是沒有違法的問題,更何況還有其他的項目。3.三樓的網友,月薪加班費的算法,原本就是月薪總額除30天,平日乘1.33或1.66,假日8小時內乘1,不需要去跟時薪的比較。4.我算了一下勞保投保薪資,也是用全薪去投保,所以這張薪資的的內容,是完全合法。
lee777 wrote:您說的一半對一半不...(恕刪) ?假日8小時內不是乘2嗎??還是我弄錯了??我離上次能領加班費的公司已3年,不過領加班費的公司也沒比現在薪資高。我有能力就換外商那是更好的選擇
511 wrote: ?假日8小時內不是乘2嗎?? 還是我弄...(恕刪) 勞基法規定「假日出勤應給予2倍薪資」其中的一倍是月薪除以30天的薪資所以另外加發一倍即符合法規但是有一些公司對法令誤解或是為了鼓勵員工假日出勤會另外給予2倍的薪資
我補充一下。公司在平日1.午餐算公司的。2.加班時(1700~1900),有點心(45元),算公司的。而假日加班半天(0800~1200)公司不會提供午餐。依這樣看,假日加班對公司比較省(加班費只算1倍)。再另外一點感到困惑,請問前輩們:如果假日加班算一倍,那怎會是100元/hr而已?平日也不是100元。以上。Nelson5 wrote:原則上公司會開薪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