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看到這個新聞,去年有近1400家企業登上黑名單,違法近3千項。很好奇是那些企業,結果這1400家企業名單,竟然到處都查不到,這對求職者選擇企業時,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勞動部為何沒把這份名單PO在官網上,是沒膽子的PO上網嗎?感覺台灣今天血汗企業遍地,政府責無旁貸!

有誰可以找到這份名單?

新聞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6/35940750/

2014年07月06日
【唐鎮宇、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基法》血汗企業黑名單條款上路滿3年,《蘋果》調查過去1年近1400家企業登上黑名單、違法近3千項,違法企業家數與項目均較去年增加,其中嘉里大榮物流違法17項最多,統一速達(黑貓宅急便)也居第4名。勞團認為物流業頻違法可能和網購興盛、業者拼到貨時間有關;學者建議應提高罰則嚇阻企業。

《勞基法》修法並於2011年7月1日實施後,各縣市政府得把轄內違反工資、工時規定的血汗企業上網公布(goo.gl/B9YMwL),《蘋果》連續第3年彙整全國違法名單;最新統計顯示,過去1年有1390家企業涉2964項違法,比去年930家、1859項,成長5到6成,違法項目以不給加班費和超時加班最多。
「為生活只好認」

前2年排行榜上少見的物流業,今年躍居冠軍;其中嘉里大榮物流違法17項最多,統一速達違法15項居第4名。去年物流業僅嘉里大榮上榜排第9名,前年前10大榜上則無物流業。據資策會推估,去年國內網購市場產值達7千多億元,比前年成長16%。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分析,國人日益習慣24小時營業的商店和網路購物,而網購標榜到貨時間縮短,恐是服務業底層勞動條件惡化主因。
不願具名的物流業司機受訪說,貨運量越來越大,常早上7時到公司開車,晚上近11時才下班,「真的很操,但為了生活只好認了。」另一名司機說,每天常送貨忙到工時超過8小時,貨沒送完都算自己責任,「沒聽說有加班費這種事。」

頂好超市第二糟

嘉里大榮物流路線事業處協理張國典說,實務上送貨到一半,不可能因時間到了就中斷送貨、派人接班,所以有時會超時加班;為改善此情況,今年會招募180名資深司機。統一速達至昨晚截稿前未回應。
前10大違法企業,其餘上榜者包括惠康百貨(頂好超市)和嘉賀保全各違法16項居次,第5名起分別為中部零售業者裕毛屋、國光客運、勤讚保全、欣中環保企業、基隆港海產樓、萬安保全。國光客運為去年違法最多業者,今年又上榜。
頂好超市解釋,超時加班及未給加班費有部分確屬疏忽,但有些是有人員早到、晚退打卡造成,會改善。

嘉賀保全不願回應。經查該公司承接台鐵、台電等許多公部門保全業務,去年派駐台電協和電廠的保全員還曾控訴嘉賀欠薪。台鐵昨指會督促廠商合法,台電說保全公司已更換。

應提高超時罰則

至於其他上榜企業,國光客運、萬安保全、基隆港海產樓皆指已改善;欣中環保企業、裕毛屋不願回應;記者昨截稿前無法聯繫上勤讚保全。
勞動部說,違法業者已由地方政府開罰2萬元到30萬元,違法嚴重的物流業、保全業、客運業等今年會持續規劃專案檢查。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副教授辛炳隆說,修法公布血汗企業名單,原是希望結合消費者力量抵制,但違法業者這麼多,「企業也都麻痺了」,應再提高對超時加班的罰則。
【企業違反《勞基法》排行】

1.嘉里大榮物流 違法17項次
2.惠康百貨(頂好超市) 違法16項次
2.嘉賀保全 違法16項次
4.統一速達(黑貓宅急便)違法15項次
5.裕毛屋 違法14項次
6.國光客運 違法12項次
6.勤讚保全 違法12項次
8.欣中環保企業 違法11項次
8.基隆港海產樓 違法11項次
8.萬安保全 違法11項次
註:項次為各地分公司違法情事加總,表列為違法項次最多業者排名,統計時間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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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血汗企業越來越多,勞動部強調,違法業者已由地方政府開罰2萬元到30萬元,無奈仍無法扼止企業黑化,對此,學者認為違法名單中不少企業都是營業額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的大公司,罰個2萬、3萬根本不痛不癢,政府與其期待業者「良心發現」,不如仿傚國外對默視勞工權益的公司重罰,「畢竟老闆最在乎的就是錢,痛個幾次就學乖了。」

美國知名零售業者「沃爾瑪」過去喜歡硬凹員工在午休前再工作「幾分鐘」,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最後補發3400萬美元(相當於台幣10億元)薪資才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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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2樓提供了名單查詢方法,感興趣的直接輸入所在縣市XX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搜索即可。


maxhrc wrote:
無意間看到這個新聞...(恕刪)



在您所謂的黑心企業、無良雇主,都可以在勞工局的網站看到,叫做 "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94627869&ctNode=76327&mp=116003

其中包括

府勞動字第10432255900號 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 釋證嚴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府勞動字第10430078100號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林柏榕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府勞動字第10333939700號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府勞動字第10338725100號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賀陳旦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您感覺台灣今天血汗企業遍地,政府責無旁貸! 要去抵制這些企業嗎?
您真的覺得公布這些無良企業跟黑心雇主對求職者選擇企業時,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嗎?

台灣的勞動法令連勞工團體都說做不到,被勞檢一樣會被裁罰!

請自行看遠見的報導 :

http://gvm.com.tw/Boardcontent_29029.html

當一個法令是多數人民或企業做不到的時候,您因該思考的是為什麼多數人做不到,是這些人們或企業故意去違法?
還是法令本身有問題!
台灣的勞動的行政機關只會裁罰不會輔導,您以為這些企業是喜歡被罰嗎?

如果你把勞基法拿來讀,其內容之複雜,部分之荒誕,單指加班費之計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勞工工作每7天要有一天例假,但是如果違法出勤,前八小時是違法,但後4小時是合法加班,這是哪麼門子的見解?
企業可以叫員工只來後面4小時合法的部分嗎?
部分工時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給薪方式還要分有約定和沒約定,而且如果要薪資要內含國定假日還不可以,行政機關真不知道依照哪一個標準,現行時新就是內含例假日工資,但是國定假日卻不能內含...

這句話更棒了!
----- 不如仿傚國外對默視勞工權益的公司重罰,「畢竟老闆最在乎的就是錢,痛個幾次就學乖了。」

您看看政大,一個學術單位都這樣幹了,更何況企業!
一昧的罰錢了事,真的對勞工有幫助?? 真的能解決勞資關係?

我多少讀過一點勞動法令,我在上勞動法令課程時,你知道多少企業的人資和會計是完全不懂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更何況你家旁般的小吃店、麵店...這些中小企業!


我敢保證在台灣幾乎沒有企業能夠100%做到合乎勞基法,或多或少都有違反的部分,政府因該要思考的是為什麼多數的中小企業做不到?

讓企業永續經營,勞工有穩定收入,創造勞雇雙贏才是政府的責任!
小吹吹 wrote:
讓企業永續經營,勞工有穩定收入,創造勞雇雙贏才是政府的責任!...(恕刪)

當要求一天加一顆滷蛋補充營養的時候
卻有一大票的企業站出來跟你說經營困難的時候
這已經不是違法不違法的問題了
而是心態問題

所以該跑的就快跑
台灣的環境沒甚麼好留戀
跑不了的就自求多福

勞基法定的再荒誕
也頂多就是不合時宜
政府相關單位也並沒有在檢查
這種在沒有檢查的狀態下
甚至說
這套勞基法有跟沒有也差不多的情況下
你再扯勞基法定到所有企業都無法遵守有甚麼意義??

我實在是搞不懂你到底是生活在那一個星球??
現在不是勞基法定的怎樣
而是政府根本沒有在執行
沒有執行的狀態下
台灣的企業卻以壓榨勞工為企業獲利來源
這是勞基法問題??
還是企業問題??
回家去頭腦墊高,好好想一想!!

你要先釐清一個觀念
很多國家都有訂立很多法律條款
但你能說他是法治國家嗎??
法治國家的一個重要概念就是法條確實執行
一個勞基法有跟沒有一樣
你扯企業有沒有辦法100%遵守有甚麼用??
你該做的是去叫政府先將勞基法"落實"
再來談不合時宜部分!!
企業主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小吹吹 wrote:
你知道多少企業的人資和會計是完全不懂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更何況你家旁般的小吃店、麵店...這些中小企業!...(恕刪)

你可別告訴我
每天上班8小時,加班不加班由勞工自由選擇這種權力
中小企業的人通通不知道??

當媒體上具有指標性企業
都已違反勞基法基本中的基本的最基本條款
都能拿來當成理所當然的說詞

君不見,多少的企業老董上來
把自家薪資連帶超時加班的薪資都一併加入
當成自家招人的噱頭
就知道他們根本沒把勞基法放在眼裡

這時候已經不是勞基法的問題了
而是企業長期以來已經把勞基法基本中的基本條款都視如無物
你還妄想他會去遵守哪邊邊角角的附加條款
你做夢吧!!
這就是台灣,
政客需要財團才能有經費活下去,而執政者只為黨不為民
此循環延續幾十年,最後輸家是人民

就算全台企業都是黑心,你還是得工作,又能改變什麼呢?
若只是少部分黑心,你有能力拒絕嗎?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是為什麼? 不就是覓食;已很久沒工作,剛好黑心企業要你,去嗎?
公總表示: 不排除企業出走~~~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不要太計較薪水,教你東西沒跟你收學費已經不錯了~~
我們的社會、職場不是一直在"教育"我們這些觀念嗎?

很多勞工也是在教育別人不要太計較工時、薪水啊~~

勞工不團體,政府不嚴格執行稽查勞基法
無解~~

旋風 wrote:
現在不是勞基法定的怎樣
而是政府根本沒有在執行
沒有執行的狀態下
台灣的企業卻以壓榨勞工為企業獲利來源
這是勞基法問題??
還是企業問題??
回家去頭腦墊高,好好想一想!!..(恕刪)



南部普遍都這樣啊, 北部好歹還會對企業開罰, 南部根本就是無政府狀態, 你去檢舉了也只會得到打官腔而已

這家不做去別家? 也還是一樣, 根本就沒在鳥勞基法. 勞基法在濁水溪以南沒有用.

老闆還會嗆你:"你不做後面一堆人等著做"
小吹吹 wrote:
在您所謂的黑心企業...(恕刪)


感謝你提供各縣市“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查詢方法。

首先,黑心企業是你自己給加上的,從頭到尾我可沒說黑心2字哦。

很好笑,你把慈濟、統一超商、家扶機構列舉出來,是想表達他們絕對不可能違反勞基法,都是良心企業,絕對是冤枉的是嗎?那你怎麼不把規模比他們大,知名度比他們高的守法企業列舉出來呢。

扣除這1400家違法企業,其他守法企業可以做得到,他們就做不到?你自己去看看“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都是些什麼內容,如果你認為超時加班不用給加班費,未全額給付工資,開除不給資遣費,這些都是合理的話,那只能說你要甘心作踐自己誰也幫不了你。

更好笑的是,按你的說法,好像遵守勞基法,企業就要倒閉一樣,你知道這些企業每年利潤有多少嗎,這些企業為最求利潤極大化,剝削勞工權益,卻得不到嚴懲,那兢兢業業的守法企業豈不和傻瓜一樣了?

歐美企業勞動法令更完善,政府執行嚴厲,對勞工保障更全面,而工會組織的力量影響力更不用說了,一樣不影響人家成為經濟強國。

maxhrc wrote:
明年,那個說“勞工...(恕刪)

事實上是誰上來都一樣
台灣這種狀況早在幾十年前就是如此
當資源豐沛的時候
也就是產業訂單充足的時候問題不大
一但訂單量減少
經營者首先考慮的
就是完全沒有法律保障權益的勞工群體

這是人性的自私面,靠老闆的良心是永遠無解的

maxhrc wrote:
無意間看到這個新聞...(恕刪)

本樓可以煩請站方移往'職場甘苦談'置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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