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因爲作業疏忽(並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我們的督導要求對我們全店的員工處罰,每個人一千元,但是因為事發當天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上班,店長在其他店支援,還有一位同事休假,所以店長的意思是要我跟我同事一起分擔他跟另一位休假同事的罰款!

我比較納悶的是,如果今天我做錯我接受處罰這我沒有異議,如果要連帶處分的話,為什麼我跟另一位同事要分擔店長跟另一位休假同事的罰款呢? 要就是單獨處罰我跟另一位同事吧!沒必要全店處罰!
小弟認為不太合理⋯⋯

如果說我今天造成公司損失4000元,而當天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上班,那4000元我們兩位分擔這很合理,問題是今天沒有造成財物損失,主要只是處罰作業疏忽啊⋯⋯

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m9886749 wrote:
我們的督導要求對我們全店的員工處罰,每個人一千元,但是因為事發當天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上班,店長在其他店支援,還有一位同事休假,所以店長的意思是要我跟我同事一起分擔他跟另一位休假同事的罰款!


個人覺得不合理...如果這處罰,在開始應徵時就不在合約上,我不認為是合法的處罰
另外,店長在什麼地方支援是他的事情,他身負管理責任,這樣就要撇清關係?
乾脆叫他薪水也拿出來分好了...

m9886749 wrote:
小弟最近因爲作業疏忽...(恕刪)


公司都是有賞有罰的
大家一定誤會甚麼了

像我呆的公司也是
罰基層,賞主管
一有功,連別部門工程師也來搶,
一有錯,工程師都百推作業員
你的公司已違反勞基法,所以就不需要考慮合不合理
皮日休 wrote:
公司都是有賞有罰的大...(恕刪)


有賞有罰沒錯,做錯事我心甘情願被罰這我沒問題,但是為什麼全店連帶受罰我還要分擔其他人的罰款...?

m9886749 wrote:
小弟最近因爲作業疏忽(並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我們的督導要求對我們全店的員工處罰


請問這種處罰是一開始就知道的嗎? 有明列在員工手冊裡嗎?
如果只是督導自己心情不爽洩憤的一種方式,那就找勞工局吧,不要把老闆寵壞了。
直接找勞工局,這種公司不待也罷

沒有造成公司財務損失卻要對員工罰款

這是哪一招,我也不知道,但絕對不能默默接受....
有一就有二!!況且這根本吃悶虧!!
如果不是一定非要待在這間公司!!
那就反抗吧!!
但或這公司除了這一點不好!!
福利~待遇都很好!!
是我的話可能會忍一次!!若還有下次~我可能會爆發!!
但要記得把這次的處罰跟一些可以證明他不合理處罰的證據留好就是了!!
除非她的扣錢是從的非經常性薪資裡頭(不是每個月都有領,需達成一定績效的),如生產獎金、績效獎金之類中來減發或停發,
不然直接苛扣薪資的話你的公司已經違反勞基法了!可以去所屬勞動局檢舉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