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因爲作業疏忽(並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我們的督導要求對我們全店的員工處罰,每個人一千元,但是因為事發當天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上班,店長在其他店支援,還有一位同事休假,所以店長的意思是要我跟我同事一起分擔他跟另一位休假同事的罰款!
我比較納悶的是,如果今天我做錯我接受處罰這我沒有異議,如果要連帶處分的話,為什麼我跟另一位同事要分擔店長跟另一位休假同事的罰款呢? 要就是單獨處罰我跟另一位同事吧!沒必要全店處罰!
小弟認為不太合理⋯⋯
如果說我今天造成公司損失4000元,而當天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上班,那4000元我們兩位分擔這很合理,問題是今天沒有造成財物損失,主要只是處罰作業疏忽啊⋯⋯
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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