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仁於上班時間,會因為上廁所、抽菸或購買物品等狀況離開公司,除上廁所外,會離開公司所在樓層,造成其他同仁有事無法找到人,若同仁於上班時間外出發生意外,亦屬公司之責任,為避免有責任歸屬問題,並影響其他同仁辦公,因此,上班時間除填寫公出單及午休時間外,僅限以下三個時間點,開放同仁離開此樓層,並請離開樓層時攜帶手機以便有緊急事項時聯繫。
開放時間
上午 10:30 ~ 10:40
下午 2:30 ~ 2:40
下午 4:30 ~ 4:40
個人是覺得蠻不合理的,小弟的公司是電子產業,非工廠
不管是業務.採購還是RD,都會去會客,而廠商或客人都會找人抽煙
有時又無法拒絕
再來,規定時間,假設隱君子那段時間在忙,那時間過了就不能去快活一下是活該囉?
不知各位前輩覺得合理嗎?或有碰過類似規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