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公司內規是否可以不簽名?又...公司是否可依此而懲處員工?


各位
我目前有一個疑問想請教大家
就是公司如果發文內規的規定
是否可以不簽回?
又公司是否可依據因員工沒有簽回規定單而懲處員工?

我現在的狀況是...
公司請別的部門主管辦活動
而該部門主管則發出規定單(如要同仁準時參加、不可缺席...之類的說明)
並要求所有同仁將該說明單在他要求的日期前簽回
現在問題是...
我沒有在他要求的時間內簽回給他
他就發文給老闆說建議懲處我

請問
這...合理嗎?
或是此依法有據?

本想說再補簽給他,但現在對方發文給老闆並CC給全公司同仁
現在...我就不想去簽那份文了
所以想請教比較懂的人可以提供建議

(最差的狀況...我除了要補簽外,還要被公司懲罰)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恕刪)


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好幾個都晚幾天才簽回
你晚一天,這個晚兩天,那個晚三天,那活動就不要辦啦

現在你晚簽了,然後沒懲處,接下來大家就都會跟你一樣
反正晚簽回又不會怎麼,大家就裝皮,這樣子的公司會發生啥事?

最後以其他人角度看來,如果主管沒懲處你
那他就是把準時乖乖牽回的人當笨蛋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恕刪)


公司內規只要不逾越法令規定的話,
就不違法囉。
像這種人要挑戰規定的人,
現在公司的做法就是扣績效,
遵守規定的人績效是1的話,
不遵守的人就一次乘0.8。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恕刪)


換個角度想 , 如果您是主管 , 對這樣的狀況如何的管理為適當 ?
按下快門前能做到的事,不要等按下快門後才做.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恕刪)


不知道公司訂下的規定,員工還有權利選擇遵不遵守
那還要這個員工幹嘛??
員工可以自由選擇命令要不要聽?

又不是不合理或是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規定
員工不想遵守,離職不就好了?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恕刪)


主管會建議 懲處!!

肯定是大事!!

該有做為就作為 不要還在發問階段!

認為主管不合理 你只有一條路 挑戰制度!!

懲處是小 事大就是被迫離職

不過好像也不是啥麼大事!!

不幹最大!!
要嘛就低著頭道個歉趕快去補簽,老闆懲不懲處讓他自己決定。
不然就有種一點,無論如何都不要去補簽,要懲處就懲處。

不用幾分鐘就能解決的事情,還在想這樣合不合理,於法有沒有據。
你們公司的規定是任何一個單位主管開出的「規定單」, 收文者都得遵守嗎?

還是規定單上有更大咖的人簽核了?

我覺得犯錯了就該想辦法說明原因並補救,而不是想辦法對抗。

本來覺得要補簽不就表示你想簽只是錯過期限了?他發了建議懲處的公告你就不簽了,是想跟自己過不去還是跟他過不去?

不覺得你對抗會討得了好耶!
punto1023 wrote:
各位我目前有一個疑問...(恕刪)


我們公司就醬子,每天公文一堆,看過要簽名。

沒簽扣績效。

我常放假蠻多都沒簽,即時就補簽,逾時就讓她扣,反正四千五扣完為止…。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punto1023 wrote:
而該部門主管則發出規定單(如要同仁準時參加、不可缺席...之類的說明)
並要求所有同仁將該說明單在他要求的日期前簽回


怎麼感覺像小學生要去郊遊,然後發規定通知書,讓家長簽名~~
我是覺得這種事情很好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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