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提早做完,為什麼不能提早走?

責任制做不完加班無薪,做完才能走

那責任制提早做完,為什麼不能提早走?照給完整工時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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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llar wrote:
責任制做不完加班無...(恕刪)


公司一定是把你弄到每天加班的 不可能早走 準時就不錯了
因為絕大多數的責任制是假責任制

責任制不是公司說了算, 要符合勞動部公告的工作並且報備勞工局才是真的責任制.

而且責任制只是彈性工時, 並不能違反總工作時數, 加班費等相關規定.
台灣的老闆只學國外對自己有利的 福利根本跟不上

台灣的責任制不叫責任制 叫做<無限制>
如果沒有其他誘因,我會想辦法另謀出路,離開這家公司的 -- 因為只有走不了的才會留下來吧? 為什麼要跟一群走不了的人一起做事?
員工的責任就是晚點下班,能多晚就多晚~
台灣老闆心中的責任制是把工作估到每天必須加班才能做完, 要不然下一季就被老闆提出檢討估的太鬆, 所以很多員工開始鑽漏洞, 工作還是一天八小時可以做完不需加班, 但是是從下午開始, 早上就上網購物打屁聊天直到吃中飯, 下午開始做正事, 晚上再加個班, 真正努力在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員工反而被認為不認真, 這就是變態的台灣責任制生態
有啊,我上班時數會自己控制,目前上了十幾年的班,都是這樣的
如果遇到一直要我加班的公司,我通常一個月就走人了
有遇過公司希望我加班,然後考績才能加點,超過兩小時有給加班費,而且還是符合勞基法的數字
但我寧願不要那些錢,考績,也要準時上下班
這是種選擇,就看你敢不敢~~
自己不敢的話,不要期望別人幫你爭取,他們沒有這個義務
因為這裡是鬼島
在台灣提早做完, 就是再多分配點工作給你

abollar wrote:
責任制做不完加班無...(恕刪)


依呆灣老闆的思考裡
"都說是責任制了, 你提早走, 不就是不盡責" = =

認識的幾個老美
他們公司都是工時制, 一天固定工時八小時來算
他們可以選擇提早上工, 做完八小時就走
還蠻喜歡這種制度的, 但在台灣..不可能
你就算六點上工, 還是得做到下午五點或六點
甚至還得加班到八點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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