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人員在執行職務內容,收垃圾的工作內容,將收垃圾範圍內垃圾桶旁的箱子丟棄,隔天商場經理發現誤丟,要求清潔人員賠償商品價格,此商品是商場配合活動的贈品,經理要求清潔人員依照商品賣價賠償,請問這樣的金額合理嘛?


1.未銷售的商品,依照賣價求償?
2.事後清潔人員,尋回三分之二的商品,經理不收,堅持全額賠償?


想請教大家,若要賠償,商品賠償的價格應該怎麼去計算?目前都只有經理單方面開價,堅持全額賠償。


至於責任歸屬,我想商場也需付責任吧?畢竟是商家將商品隨意亂放置,也未貼上提醒字條說暫時放置,放置在清潔人員收垃圾區域。
放在垃圾桶旁邊不是就是要丟棄嗎
有詐騙的感覺
新的詐騙手法?
danielLiuJun wrote:
清潔人員在執行職務內...(恕刪)

丟棄前應該多看一眼,問一聲。
只要當事人沒親手把物品放進垃圾桶,
清潔人員是不應該把它丟棄。算是失物。
基本上這種事都是要求照價賠償,你可討價還價。

我們遇到是清潔人員把公廁流理台上的一團衛生紙丟了,
隔幾天失主出現說那裡面包了假牙,要價五千。
最後各付一半責任,賠了二千五。這錢由全單位Share。
畢竟清潔人員薪水那麼低,要求他們負責十分不合理。

你猜下次又有失主跑出來說掉了什麼,
清潔人員會不會堅持沒看到,不知道?

friedrich00 wrote:
放在垃圾桶旁邊不是就...(恕刪)




應該不是詐騙,這是目前發生的問題,經理表示清潔人員沒有詢問過就收垃圾,所以要依照價格賠償。


清潔人員也主張,收垃圾本來就是職務內容,放置在垃圾區域的物品,依照往常的合作默契,就屬於垃圾,也不瞭解為什麼經理卻推責。


目前經理開出來的賠償金額,已經差不多接近清潔人員月薪的三分之二,正為此事困擾。
lilice wrote:
丟棄前應該多看一眼,...(恕刪)



是的,發生事情是大家並不樂見的狀況,主要還是賠償金額的部分。


1.尚未銷售的商品,賠償金額是否應該依照,商家向廠商追訂貨的價格,做為求償依據?


2.事後有尋回三分之二商品,但經理全不接受,堅持要照賣價賠償。


商品尚未有販售之事實,但是用已販售的價格求償,尋回失物卻不認列?








(1). 清潔人員是外包公司雇用或是賣場雇用?
(2). 勞動合約翻出來看
(3). 賣場行為準則規定翻出來看

ikki11110110111 wrote:
(1). 清潔人員是...(恕刪)



1.清潔人員屬清潔公司,賣場外包給清潔公司。
2.勞動契約和訓練守則指出,清潔人員除清理垃圾及掃地外,需詢問經理。
3.需在溝通調閱。


問題在於2,大家對垃圾的定義和認知不同,所以才有限制於垃圾桶範圍區域,以往經驗來說,垃圾滿桶滿後,經理及員工會丟棄放置在兩旁,清潔人員一併處理,是不是商品很難定義,因商場曾經將報廢物品,NG物品放置此區域內,讓清潔人員處理,所以才有此次的事情。

幸好不是說裡面有3克拉鑽石

依清潔職務沒理由賠償或上法院解決,不然清潔人員不就在收拾垃圾前都要逐一檢查並正確判斷或許還要所有人員簽同意書才能丟棄。


責任要合理但不能無限大。

riklin wrote:
幸好不是說裡面有3克...(恕刪)



認同責任要合理但不能無限大




danielLiuJun wrote:
清潔人員在執行職務內容,收垃圾的工作內容,將收垃圾範圍內垃圾桶旁的箱子丟棄,隔天商場經理發現誤丟,要求清潔人員賠償商品價格,此商品是商場配合活動的贈品,經理要求清潔人員依照商品賣價賠償,請問這樣的金額合理嘛?...(恕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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