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初依規定十天前提出想在7/18辭職,公司後來說能否7/15辭職,說薪水只差一天,但是這樣算等於這個月是以日薪算,這個月薪水正常來說是以底薪28000/30再乘以18號這樣算才是嘛?另外公司要我15號辭職的話會算是資遣嗎?
第一次辭職還很多相關的不懂,尤其是薪水這方面,很常看到離職用日薪算,不過這個不是違反勞基法嗎?
請各位前輩幫小弟解答~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60880038
文章段落

個人積分:502分
文章編號:60880619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60881112

個人積分:171分
文章編號:60881805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60881873

個人積分:924分
文章編號:60881955

個人積分:171分
文章編號:60883109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