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公司還能待嗎?人事做法應該算偽造文書吧~

朋友星期一去一家小有名氣的傳統產業公司工作(很多汽機車零件都是用它家的)職務是作業員.薪+全勤+津貼=21000."適應期三個月"(人事說是適應期噢..)每日工作8小時.需偶爾配合加班3小時...昨天是上班第二天.下班後打電話來問我.星期一人事請她填基本資料.拿了一張單子要她在只要有格子的地方都要簽名.她看了一下.是關於工安的解說與規章她也不疑有它.以為先簽等等主管會來解說(結果也沒來).沒想到簽完後人事又拿了另一張說是內部規章的單子要她看完後簽名...其中有一點是:如因公司調整生產線或縮編目前生產單位導致員工需調職或離職者.該員工不得對公司提出賠償或申請資遣費....(我只記到重點.她還有講一些但我忘了~)意思就是員工是自願離職的....我朋友很由猶豫這間公司該不該繼續待下去.她對她簽的那張公司內部規章感覺到相當有問題...她又說帶她的那位大姐已經做十多年.薪水只調過1000元.現在那位大姐也才領22000.沒在調過薪...原本她以為應徵到大公司比較有保障.沒想到卻發現原來根本不是這回事....她問我該不該繼續待下去.萬一待滿三個月公司卻以生產縮編這理由叫她離職.那豈不一點保障都沒有...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幫她解決??這可以投訴嗎?做十幾您才領22000.不會太少嗎?

豆豆媽 wrote:
如因公司調整生產線或縮編目前生產單位導致員工需調職或離職者.該員工不得對公司提出賠償或申請資遣費....(

這點可能違法。可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發問。

豆豆媽 wrote:
因公司調整生產線或縮編目前生產單位導致員工需調職或離職者.該員工不得對公司提出賠償或申請資遣費


1.勞動契約與法規抵觸者無效
2.員工薪資高於基本工資者不違法
3.人資有違造誰的簽名嗎?
工安那張是我朋友自願簽名沒錯.問題是她是以為先簽之後主管會來解說所以她才先簽(後來也沒來啊~).至於內部規章在當下她就覺得怪怪的.但因是應徵頗有名的公司想說公司應該不會亂來在加上人事一直盯著她看.有點趕鴨子上架才簽的....

豆豆媽 wrote:
工安那張是我朋友自...(恕刪)

內部規章要看內容才能知道有沒有違法。建議拿回來詳細看,有疑問可請教公司。再不行就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發問。
有疑慮,就先別簽,
當場問人事,問清楚,
好過先簽字,再找朋友,朋友再找01.....

另外,我不懂,何必這麼誇張,
還没開口就先掐著對方指偽造文書?
工安根本沒來上課就已經叫員工先簽名了....不是偽造文書是啥??(雖說是員工自己簽的.但根本沒做的流程為什麼可以叫別人先簽名??)
啊你是在大聲什麼啦~

這麼大聲,為何在公司—個字都不敢吭,
自己簽了,才再對著空氣咆哮~
妳有事嗎?
阿台灣勞工部都是如此,害怕沒工作先簽再說
工安是要上課也要考試,說不定沒考通過還刁難喔! 雖然很簡單但人背時都會
簽還好,不簽就上課考試

至於第2張就很有問題,可要求留一份,但100%不給,這時請邊簽邊照相
拿到證據請上勞工局舉發,但請在試用期後,完使他
不過請確定你要豁出去
檢不檢局不重要,因此同意書是無效,上法院還是你贏(當被資遣時)
我沒大聲噢~只是告訴你事實.況且當事者也不是我.是幫朋友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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