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知道勞退新制自民國94年7月1日開始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5條:「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也就是說:勞動部應該辦理年金保險,讓勞工的勞退新制退休金可以活越久領越久,但事實上,11年來勞動部從沒辦過這項業務,勞動部的解釋在於: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5條規定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俗稱延壽年金),作為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鑑於提繳退休金累積金額不高及身體狀況不佳者,強制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平均餘命後之年金保險,勞工月領退休金勢必更少,恐影響其退休基本生活。又延壽年金保險面臨長壽風險與超高費率負擔,實務上開辦不易。考量98年1月1日起已實施勞保年金,已可達到延壽年金之目的。為確保勞工生存期間有合宜退休金,並賦予勞工更多支配權,已研擬修法讓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勞工,除得請領月退休金外,亦得選擇一次退休金,並刪除延壽年金。
白話說,辦理這項業務,勞工的退休金一開始會變少,所以勞動部11年來都不辦,勞工為什麼不生氣?
好,就算退休金一開始因為要繳保險費,所以退休金領少一點,勞動部可以改成勞工自願選擇要不要保延壽年金,結果竟然打算修法來刪除,勞工為什麼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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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文,請不要再瞎扯政府沒錢,勞退不是勞保,沒有破產的問題,好嗎?
lilice wrote:
有一棟樓十萬火急在問,
年資二十五年被公司逼退怎麼辦?
他是走舊制
每個人所處環境不一樣吧,你說的情況是員工面臨到惡劣的老闆
我前公司倒還蠻守法的,而且老員工根本都公司附近的人
根本也不會轉職
走舊制一定領得到
當初政府一直宣導年金領到死
那些資深員工才選新制
政府擺爛11年,再4年,等15年時只能月領喔
假設月薪4萬,114年新制15年時退,勞工年資30年
當初如果選舊制,後面15年值60萬,一次領走
結果選了新制,後面15年只值43萬多,還只能月領
15年政府投資能不能讓這43萬多變成60萬,還是個問號
這政府根本欺騙勞工!
被老闆欺負是很可憐,但繳稅還被政府騙,那怎能教人不肚爛
看來我會陸續聽到一堆老員工哀嚎!!!
突然慶幸自己沒新舊制轉換問題,不過怎麼突然有陰謀論上身
難怪這幾年要搞成低薪,政府要偏向資方,員工最好換工作,到時候這些問題根本不會浮上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