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要每月有正常輪班(當月公司調動不輪班也算)都會發一筆輪班的獎金,另外有中200夜400班津貼~ 我因公受傷期間公司以獎金非薪資一部分拒發,但我查法令這筆"獎金"卻又算是經常性發給算工資 是否我可以要求公司發給這筆獎金及因公傷期間所無法輪班的津貼嗎? 想先協調看看~有人有相關經驗提供參考嗎?
chinyiwo wrote:
因為這筆輪班獎金是員工自己爭取來!!
當初議定的發放便是這樣~只是沒算到公傷這部分,才會造成有爭議
相關法令與釋義都算這是常態性給付(因為輪班是常態…)所以要請教看看各方先進的看法
畢竟是因為工作受傷而不是不願意輪班導致
1你要領這筆輪班獎金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跟你公傷完全扯不上關係,就是把你從輪班調出常日班這麼簡單而已
2.假設你因公傷把你調常日班1年改做其他類白天班工作,你有但白天班其他人沒有這筆輪班獎金公平嗎?
假設第3~6個月傷好了,第7個月後要給你取消你能接受?,輪班獎金是跟職務有關,不是跟公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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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自己為例
輪班享有中250夜450班津貼,還有每年大概19天輪班獎金(國定假日),從輪班轉調常日班後,以上輪班應有福利當然沒有
毫無爭議
去年有位輪班同事下班車禍手骨折,公傷在家休息3個月,工資+生產獎金照算,但沒有輪班津貼+每年大概19天輪班獎金(國定假日)
用常理判斷就知道...公傷在家睡3個月(第4個月就來上白天班),工資+生產獎金照算,怎麼可能還給輪班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