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工作是人資相關業務的嗎? 這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
同事欠銀行錢,公司收到法院來的強制執行要扣他1/3的薪水,公司要扣他的薪水給銀行,要請員工填什麼同意扣薪資的文件嗎?? 已經通知該同事了。
另外,請問銀行是怎麼查到該員工在我們這邊上班的,透過勞健保查的嗎? 還是銀行匯款(銀行間有連線)?
稍微探聽一下,好像好幾位都是潛在的地雷,公司壓根都不想管員工的私事,如果薪資每月拿現金,銀行也查得報嗎??
==8/31補充==
現在隨便問一下親友,好像公司裡面這種法院強制執行扣款的事很平常,我太單純了。
我們公司很小,就10來個人,一收到法院來的強制執行公文,很多人就知道這是什麼了,大家在猜測是誰誰誰,誰突然不參加聚餐、下班不逛街...當事人很沒面子,同事間氣氛也很尷尬。
問題是,銀行不自己去找債務人,還要法院跟公司幫銀行解決,法院有收規費,那公司可不可以跟銀行收點過路費,匯款也要花30元耶!! 更別說,還要我們跟員工提這件事,然後在那邊哭哭啼啼的,說婆家的小叔在外面投資老公義氣作保怎樣怎樣,搞得我們好尷尬,員工欠錢是自己跟銀行的事,增加我們的麻煩,造成我們的困擾。
==9/2補充==
非常感謝各位的回覆,公司跟我都沒遇過這樣的情形,這些年一直有個印象「天條:員工的薪資不能隨便扣」,突然收到強制執行命令,不知如何處理,現在知道一定要代扣1/3薪水給銀行。
說明一下,
1. 這錢不是欠國家的,是要匯給銀行的。
2. 公司鼓勵同事去跟銀行協商,但是不介入,只要她在一天,就繼續扣1/3。
3. 公司不會走任何巧門或鑽法律漏洞,我只是好奇,銀行怎麼找到公司的,根據匯款、還是勞健保資料;只能說,出來混遲早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