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請教大家,我即將這個9月30號離職,但是我有一筆7、8、9的季獎金公司不給我,因為我們季獎金都會拖到2個月後才發,公司承認我有這筆獎金,但是利用我沒做到11月的理由說沒辦法發給我(這段對話我有錄音),而公司發的薪水跟季獎金在存款簿上沒打任何名目,那這樣向勞工局申訴的勝算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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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發給你的 因為這錢 不是法定的金額

意思是 老闆每個月的薪資不給你 你可以去告

但是 紅利部分 沒得告 舉例: 年終獎金 是可以不發的

 

(台灣勞工真的很悲哀)
慣老闆養出慣主管,台灣勞工好悲哀
不用問了, 獎金是看老闆高興給的!

所以很多公司都把獎金拆得亂七八糟

你去問台積電的員工他們的獎金啥時候才能全部領到?!
(偷偷告訴你, 要一年以上....)

huren714 wrote:
那這樣向勞工局申訴的勝算大嗎?大哭大哭大哭...(恕刪)


以前那個有技術股的美好年代

都要綁個3-5年分批領

不然員工領一領就跑

公司不當冤大頭?
很多公司的獎金規定都是發放日不在職,就不得領取。
很多公司的獎金規定都是發放日不在職,就不得領取。
前家公司獎績效獎金都是分4次給,
8月打完考績,會跟您說有多少個月獎金,然後今年10月與明年1月4月7月分開領,
到明年時,還會說營收不好,發的錢縮水。
看合約. 聘僱合約如果有明白寫明會給, 那你可以去吵吵看. 但通常沒寫....
GG!

在職期間才得領紅利、獎金哦,申訴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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