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 已違法,請連繫你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颱風假公司不能"強迫"要求員工補班公司在颱風假當天可以不給薪(換個角度說就是扣薪?)但公司可以跟勞工協調,用特休、調休假來補颱風假,或協調找時間補班但有一個重點是,必需要有選擇性,颱風假當天不給薪是第一選擇(法條直接規定)其他調整方案都必須是經過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