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勞基法修法 對於標準工時見紅就休無加班需求的勞工

我們公司的會計問 這次修法 她覺得好像沒得利耶

標準週休二日 有放那七天假 又沒加班需求

反而一年少七天假 三十年少210天假 整整需要白做一年

這次勞基法修法 勞工真的有得利嗎?

矮矮的心 wrote:
我們公司的會計問 ...(恕刪)


原本都週休二日了...大大原本也有放到這七天嗎


如果往年都沒放到....何來損失七天?

像我原先非週休二日.....也是沒放到七天...更不用提上班有加倍工資


這回修法...目的落實全民週休二日....

原先2週84小時...扣到七天假...放週休二日...
現在修成單週40小時...放週休二日....
然後原先扣掉的七天....就是爭議的重點....該不該還於民

沒還...原本週休二日的人...沒差..
有歸還的話....那就賺到七天假可放.....

沒賺不等於損失...所以大大也不用失望


john71 wrote:
原本都週休二日了....(恕刪)

很多工作見紅就休當然有放到那七天 跟週休二日
我公司隔週休,禮拜六上班沒算加班,節日只有中秋,端午,春節有休,沒特休,就算週週休過了也是看的到休不到,標準老闆制,統一休假制度立意是很好,問題老闆真的都會照勞基法嗎?會不會得利前題是真的有辦法落實吧…
sam0931117855 wrote:
我公司隔週休,禮拜...(恕刪)


所以比較幸運公司週休二日 沒加班 又有放那七天假的

新修法加班費吃不到 又被砍七天假 也是得利的意思嗎?
大選前,還我7天假,大選後,我被自稱是我的朋友騙了,出門在外,被騙也是正常,可是現在這樣要過不過,看了實在痛苦,這號稱是我的朋友不只沒擔當,連執行力都是一個大問題。
御用點心 wrote:
大選前,還我7天假...(恕刪)


蠻希望通過之後 再來個訪問 大家薪水有增加嗎?

偶然有幸參加一些老闆的聚會 聽到很多老闆已經想把薪資單的福利津貼 例如餐飲津貼 房租津貼 全砍了補進去加班費內

讓薪資不漲又合法

不提供福利不違法吧?

會中有個老闆很不以為然的說 幹嘛這樣改 年終少發一個月不就補回來了

最後只有砍七天假 人一生工作三十年來算 砍了210天假是事實吧?

以前都不明白為何一份薪水 裡面這麼多項目 一堆xx津貼

原來就是用在這一刻


還有只要有給年終獎金的老闆 老神在在的隨便政府怎麼調薪 最後關頭 一句 公司人事成本過高 今年沒盈餘 大筆一揮

沒年終 大家又能怎樣?
勞動基準法是最低勞動條件的標準
如果本來服務單位的規定已經優於法規,則這樣的修法,當然會覺得沒有變化

就像每次調整基本工資,都沒有什麼感覺一樣~

所以這次修法除了讓財團與老闆們獲利之外
勞工則是只有損失與倒貼囉

那選前喊很大的,要還勞工七天假
根本是惡意欺騙

還改成一例一休
原本公司不能拗勞工連續上七天班
現在變成可以合法叫你連續上班12天不准休息
比奴隸還慘
台灣勞工的肝與命,在這群高官眼裡都不值錢

john71 wrote:
原本都週休二日了....(恕刪)

你完全解釋錯了
2周84工時時代,勞委會發個函釋說明國定假日可以調移
什麼叫調移?就是把國定假日的工作時數,拿來達成周休二日。
很多勞工搞不清楚,一直以為公司優於勞基法!
其實公司只是拿國定假日的工時做手腳罷了!
不然就是以為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公布的行事曆就是全國唯一標準,照行事曆見紅就休!
但是調移都是必須經過勞工同意,我相信很多勞工根本不知道!

現在為何會出現國定假日七天的爭議?
今年1月1號開始實施單周40工時,已無理由調移所以國定假日勢必就得放,雇主勢必得放假、出勤給加倍工資或換補休!這才是真正的縮短工時!

為何蔡政府要砍假?
除了跟工商團體達成協議外,蔡政府也認為這七天假是過去權威的展現,所以民進黨團早已上下一心就是要砍!
其實國定假日七天的爭議,政府應該要用更高的角度來看待國定假日的問題,譬如可以試著檢討國定假日是否紀念價值?那些國定假日可以廢除、那些可以新增?
只能說~現在的政府太短視近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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