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上的變質 大家幫我檢視一下(文長慎入)

已解決⋯⋯⋯⋯15151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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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一開始自己的心態就不對,合夥跟投資是兩碼子事

合夥是你們必須一起去努力經營,不懂就去學,哪有開店自己不顧的???????

投資是你覺得有件事好像有機會賺錢,丟一筆錢給人去做,賺錢代表你運起好,賠錢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

至於當初沒有打合約就是最大的問題,基本上他願意跟你買回你口頭上的股份已經算人不錯了

然後我認為合夥碰到最幹的問題就是夥伴問:需要我幫什麼?! 需要幫什麼這件事還需要問嗎??要是你有投入心思在經營你更本不用問就知道缺什麼了


因為只有一邊的說詞,無法客觀的評論

有時候你覺得你這樣的做法已經很好
但是對對方來說,也許不是這麼一回事

如果你純粹出錢,那一開始就要立約說清楚,你多少錢買多少股份,幾成利潤,這是投資。如果是合夥,那麼你該本人投入一起經營,這兩個都分不清楚,真懷疑你的資本哪裡來的?金湯匙嗎?
遇到錢的事情就算是父母親兄弟都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三立甘味人生每天都在演.....要加減看一下!!

朴東株 wrote:
在去年我跟朋友決定...(恕刪)


這是哪門子的算法 真的是你朋友?

不然之前領的算是分紅

本金的部分你當借錢 請他依公告利率平均還利息和本金回來

擺明把你當盤子 要之則來 乎之則去 下次合夥 記得簽合約 不然都算被騙...
感謝大大們的回覆 我想知道 問題出在哪 一開始都沒先說清楚 所以才導致變成這樣的 也謝謝大大們點出我的問題
這哪叫騙?
那假設今天沒賺錢呢?
房租人事成本沒賺到,還要自己再丟錢出來的時候,我看就會變成版主出來說他想拆伙了因為投資不賺錢...但這是合夥不是投資,基本上沒一起跟夥伴經營打拼就不對了
dennis10 wrote:



這是哪門子的算...(恕刪)


⋯⋯⋯⋯⋯⋯⋯⋯⋯⋯⋯⋯⋯⋯⋯⋯⋯⋯⋯⋯⋯⋯
嗯⋯
sam tang wrote:
這哪叫騙?那假設今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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