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7K只給5K! 高市勞檢 96公司違規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26366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日公布,105年第8次違法事業單位名單,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專案檢查結果,總計共96家,分別開罰2萬至16萬元不等,此次公告違法名單中,包括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卉盈有限公司、孟原便當店、大胖餐飲事業有限公司,以及國賓影城等,均榜上有名。
其中,國巨股份有限公司,不僅讓勞工單月加班時數超過上限,達70小時,同時也是3年內第4度被發現違規,裁罰16萬元;卉盈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薪資清冊重罰11萬元;孟原便當店與勞工約定月薪27000元,卻僅支付5000元,且未置備勞工薪資清冊、連續36日未給勞工例假休息等,違規情形眾多,開罰10萬元等
其實以最重16萬來說。對國巨這種中規模以上企業,根本只是像被蚊子叮到。政府總是用法律鼓勵大家犯罪!
連續違法,抓起來關
王安唷 wrote:
http://new...(恕刪)
這種罰款的額度,根本是鼓勵老闆們繼續違法。
把少給員工的錢拿來繳罰款還有剩,
何樂而不為???
少給的還是要還的,所以被抓到是賠很慘的
不過被抓到的機率很低,所以還是很划算
個人覺得這種違法的事,如果沒刑責是沒用的,因為如果違規後罰責很輕,就會讓人產生僥倖的心理,反正就算被抓到也不會多嚴重,這樣就間接鼓勵大家去違法了,感覺政府就是在包庇這種違法的事情,為什麼沒有常常稽查。

南部勞動局要是真的這樣動起來
慣老闆就不會那麼囂張
該給的都不給拿取買房換車養小三了
不過要導正這些違法老闆的觀念要幾年
因為他們就是認為加班不用給錢啊
而且遲到早退,等一大堆理由都可以扣錢
甚至用違法的合約要員工作白工
罰錢太輕鬆了,而且又不多...

應該是用月薪10~100倍去罰,然後補足員工薪水外,再給1倍補償金。

最後雇主要負刑責3~7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安唷 wrote:
http://news...(恕刪)


蛤..高雄竟然有勞檢 ?!

要持續進行才能有效果, 期望吧.

花媽快走了, 你們有機會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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