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公司是百貨零售業...採四周變形工時的制度做兩人配班
在105年時是以平常日禮拜一到禮拜五減少上班時數...但禮拜六日增加工作時數...
月休六天,只能排一天假在六日(但相對也要上六天全班)... 但總工時是在四周工時160小時的規範內...
但到了明年(106年)開始...這樣的制度有跟一例一休相牴觸嗎???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