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目前與太太在台中市區租屋,工作地也皆在台中(小弟在近成功嶺附近的小公司,太太在逢甲周邊)
租屋處目前也在逢甲周邊,整體來說還算方便
但日前遇到今年九月房東要將房子收回自住
在外租屋這幾年也搬了四五次,將近一年搬一次讓我們開始考慮是否還要繼續租屋
雖然和太太沒有生子計畫,卻有三隻貓小孩和一個小家庭份量的東西,所以這樣搬一次耗神又耗力
平常太太有在做菜所以也要廚房,在外租也是家庭式最少兩房一廳,每個月目前就是1.5w固定支出
基本上這幾年在外租屋都是打平的狀態沒有多少積蓄,所以暫時還不考慮買房
前陣子也有和太太討論是否搬回她彰化娘家改為通勤,只是她就變成單趟近一小時(目前她是走路可到的狀態)
且若要搬回彰化娘家(自有透天)就要先知出一筆裝潢費用,預計抓30萬內裝潢在她們家三樓做小增建
比較優勢的地方就是暫時不用再搬來搬去,而且應該能慢慢開始存頭期款
但太太擔心的是這筆裝潢開銷先花下去,若搬出來之後房間又空在那要怎麼辦?
而這筆裝潢開銷小弟也得用小額信貸去補
板上的大家覺得,小弟這種情況該選擇繼續租屋還是回彰化通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