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些原因
希望被資遣
有人知道被資遣人員
有什麼好處嗎?
因我這工作只是兼差的
也享有資遣福利嗎?
我朋友和我說
1年的年資算半月薪
遣散費是這樣算的
然後公司在開非自願離職單給你
勞工局又可享六個月半薪
直到找到工作為止
而若找到工作,好像會怎樣也有其它規定
我講一下工作內容
我是半夜要去幫忙點貨
因為真的很輕鬆,外加早上六點就回到家
我就可以很清醒的做很多事
否則,以我的個性會睡到中午
然後自己又是業務工作
這是兼差的工作被資遣
我拿的到資遣費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因某些原因希望被資...(恕刪)
不是你希望被資遣,雇主就一定要資遣你的
先說規定,按規定,無論兼差或正職工作,雇主要資遣員工必須符合相關規定(當然你希望被資遣,資方即使不符規定但給你資遣費,你不去告就沒差)
資遣費是一年年資半個月薪水
而資遣時雇主必須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給你
你可以用非自願離職書去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 (兼差工作必須要有保勞保,失業給付是勞保業務)
失業給付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給60%。但要先通過失業認定 & 參加就業服務站求職登記,每個月都要有一定數量的面試紀錄
請領失業給付的要件
1非自願離職。 <--需要非自願離職書
2離職退保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自己看看是否符合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重點
你必須配合就業登記站的求職活動,定期參加面試 & 面試後不錄取,每個月拿證明去請錢
另外你白天還有正職,如果正職是有紀錄的(有勞健保),那應該是不符合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