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知名早午餐店拒雇男性 挨罰15萬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0877
其實我覺得,男女平等管的太過了點,而且也不符現實
如果一個男性不要應徵「空少」,而硬是要去應徵「空姐」,然後硬要說我就是要穿裙子,不知道勞動部又該怎麼解釋..
回到正題,從這案例學到
以後如果當人資主管或老闆,面對求職者應徵,如果要拒絕
「給一句很抱歉,本公司決定不錄用你,拒絕後然後不要給理由,應該最不會被罰錢的說法了」
(感覺說什麼都會被罰啊........)
waterglass wrote:
板橋知名早午餐店拒雇男性 挨罰15萬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0877
其實我覺得,男女平等管的太過了點,而且也不符現實
如果一個男性不要應徵「空少」,而硬是要去應徵「空姐」,然後硬要說我就是要穿裙子,不知道勞動部又該怎麼解釋..
回到正題,從這案例學到
以後如果當人資主管或老闆,面對求職者應徵,如果要拒絕
「給一句很抱歉,本公司決定不錄用你,拒絕後然後不要給理由,應該最不會被罰錢的說法了」
(感覺說什麼都會被罰啊........)...(恕刪)
個人提供另一角度,
這業者確實是歧視,而不是說實話。許多歧視是在潛意識。
您的空少、空姐是以舊觀念設計的職務,國外早已改稱,Flight Attendants,空服人員,這是中性職務,可男可女,當然要符合職務需求。所以,限制男或女擔任空服員,除非能力不足,這確實是性別歧視。
此案件相同,餐廳服務員,國外很多都改成,Server,服務員,本就不應受限性別。
我們要改的觀念是以往用性別、年齡設計職務,因爲刻板印象把能力與這些連結。但現實上,這並不正確,應該就針對能力。
建議不要本末倒置,認為是說實話的錯,繼續用錯誤觀念加錯誤方法(說謊),反而更糟。
應該以能力設計職務,放掉不相關的刻板印象。
個人淺見
,反正不能限年齡,性別等等,但我要的就是辣妹賣檳榔,所以大家都知道要如何徵人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