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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陽 wrote:目前一例一休已經在...(恕刪) 惡老闆=資方界的老鼠屎..如果沒有勇氣去檢舉..說不定下次修法又有一些搭便車爭取更多休假的勞方(正義魔人)..以此為例..要求周休三日..最後是搭便車的正義魔人得利..善良資方受害..結果惡老闆還是惡老闆..被剝削的被血汗的繼續受害..那修法又是為何阿?又搞得雞犬不寧..如果沒有勇氣去檢舉..請問..我們能幫你甚麼忙呢?
其實已專業實際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台灣勞基法相當完善,沒有任何紛爭問題,領先世界各國,唯一最大的問題就是在執行實施,一堆規定跟假的一樣,有規定無罰則或是罰則不夠重,或官商勾結不能依法行政,才會有現今勞資糾紛
一定會有實質效益,因為屬實就會被罰但檢舉者是誰,即便用暱名方式,一般公司鎖定幾個目標後還是很好查再有技巧一些,幾個月內你可能被排到爛班(工時合法勞工局就管不到),幾個月來被挑一堆毛病,大過小過之下被資遣(工作不適任被資遣,勞工局也管不著)
ganman wrote:惡老闆=資方界的老...(恕刪) 你別鬧了~死道友免死貧道!當初我也認為遇不平事一定要站出來然後呢?我檢舉公司違法打勞資訴訟我都贏了結果就是拿了錢離職離職後更慘新公司一定會去你前公司徵信聽到你是會檢舉公司的人誰敢請啊只有那些鄉民在那說只要公司正派不違法怎會怕人檢舉...但事實上我去面試的公司人資在面談後私底下也跟我講得很明白因為有檢舉前公司的紀錄所以公司的主管都認為我這樣的人不太適合進來於是就把自己的路愈走愈小這就是正義換來的代價~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