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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陽 wrote:
目前一例一休已經在...(恕刪)

惡老闆=資方界的老鼠屎..
如果沒有勇氣去檢舉..
說不定下次修法又有一些搭便車爭取更多休假的勞方(正義魔人)..
以此為例..要求周休三日..
最後是搭便車的正義魔人得利..善良資方受害..
結果惡老闆還是惡老闆..被剝削的被血汗的繼續受害..
那修法又是為何阿?
又搞得雞犬不寧..

如果沒有勇氣去檢舉..
請問..我們能幫你甚麼忙呢?
想知道有沒有實質效益你就去檢舉看看,然後來告訴大家有沒有實質效益,期待您的分享。
可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檢舉。
想清楚
檢舉之前必定要有證據
之前不是也有百貨公司櫃姐去檢舉
結果老闆重罰"兩萬大元"
所以你可以評估一下實質效益

sharks wrote:
想清楚檢舉之前必定...

有打卡紀錄,以及薪資條

打卡紀錄的話那又是另一條違法,工時過長

準備來檢舉了!
其實已專業實際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台灣勞基法相當完善,沒有任何紛爭問題,領先世界各國,唯一最大的問題就是在執行實施,一堆規定跟假的一樣,有規定無罰則或是罰則不夠重,或官商勾結不能依法行政,才會有現今勞資糾紛
一定會有實質效益,因為屬實就會被罰
但檢舉者是誰,即便用暱名方式,一般公司鎖定幾個目標後還是很好查
再有技巧一些,幾個月內你可能被排到爛班(工時合法勞工局就管不到),幾個月來被挑一堆毛病,大過小過之下被資遣(工作不適任被資遣,勞工局也管不著)

星幻 wrote:
一定會有實質效益,...(恕刪)


搞成這樣,那最後就要上新聞了!反正大家都想鬧大?
老闆當成這樣,真的是何苦!

ganman wrote:
惡老闆=資方界的老...(恕刪)


你別鬧了~

死道友免死貧道!

當初我也認為遇不平事一定要站出來

然後呢?

我檢舉公司違法

打勞資訴訟

我都贏了

結果就是拿了錢離職

離職後更慘

新公司一定會去你前公司徵信

聽到你是會檢舉公司的人

誰敢請啊

只有那些鄉民在那說

只要公司正派不違法怎會怕人檢舉...

但事實上

我去面試的公司人資在面談後私底下也跟我講得很明白

因為有檢舉前公司的紀錄

所以公司的主管都認為我這樣的人不太適合進來

於是就把自己的路愈走愈小

這就是正義換來的代價~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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