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現在的公司國外出差可以核銷的是機票、高鐵或火車、當地住宿費及按照公務人員日支費標準的30%做生活費,這30%包括一整天的交通及三餐,超過不另給,所有費用都需要員工自行先墊付,等出差回來後在將所有單據附上核銷,其實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要員工先墊付合理嗎?每一間公司作法應該不盡相同,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公司的作法是怎麼樣的,謝謝!
從台商,德美日商都待過.
個人經驗最摳門的就是台商,津貼比人家少就算了,還只能補助一段間,超過期間就不補貼(根本就是逼人不出差,偏偏台商又常派基層常駐中國/東南等外國區域)
感覺美商給的津貼最優 小弟當美商FAE出差大陸津貼有給到55USD每日,兩個月下來幾乎薪水多了一倍
外商出差有些連在旅館洗衣費用都包含,甚至還允許基層員工也可以招待客戶飲宴費用報帳(台商僅限主管才有)
abu dhabi wrote:
以前待過外商也待過...外商幾乎全部都是實報實銷,沒有額外的補貼(恕刪)
大部分都是自己先預支,有些公司會有提供預支
反正公司都會付清給你,不要像某些台商還要員工自己貼錢出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