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拋磚引玉一下聽過的-相關費用如住宿.伙食皆採實報實銷.若海外子公司有供餐住宿.這條當然省下來關於每日出差費到東南亞皆為一天800台幣到美國或歐洲則一天為1500台幣移動日像是第一天跟最後一天.因為沒在工作.所以兩天合計算一天.例如1/1/-1/10出差.則給9天的出差費當然就不另外再給予補休了我是有聽過出差1毛也不給的.因為說已經住宿跟吃飯.都已經含在海外的子公司了.故不再給錢.甚至連補休也不給各位公司如何辦理的
小寶媽CC wrote:我比較想知道:這些差旅費也要納入年度所得繳所得稅嗎?? 名義是膳雜費的話應該不用課稅==================聽說的因為我沒去過國外出差可以領一天大約200鎂但是200鎂包含吃喝拉撒台灣出差費另計+額外加班費以上是一個月以內兩、三個月或長期200鎂可能就打8折甚至7折飛機票美國某個領土短期就是附贈來回機票以前非洲某個國家應該3個月還是6個月回來一次
第一家公司食衣住行實報實銷(無法定上限)搭飛機移動日都算出差,差旅費照給,亞洲歐洲金額不一樣.遇假日無補休回國隔天無補休,自己請特休第二家公司食衣住行實報實銷,但通通都有法定上限,常常不夠用搭飛機移動日都算出差,差旅費照給,亞洲歐洲金額不一樣遇假日有補休回國隔天無補休,自己請特休或補休現在的公司食衣住行實報實銷(無法定上限)搭飛機移動日都算出差,差旅費照給,亞洲歐洲金額都一樣遇假日無補休回國隔天無補休,自己請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