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去面試一家公司,月薪25000,全勤5000,
加班費是以底薪除30除8乘加班時數
另外出差回到公司卻已經是下班時段,但公司其他員工還在加班則需要留下來加班,但不計算加班費

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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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合理,全勤5000有可怕,
另外如果加班應該給予加班費才是合理。
25000/30/8=104
比最低薪資還低
(25000月薪還不一定是底薪,比方說有的公司用底薪2萬餐飲補助3千交通補助2千,就成了25000的月薪了)
況且加班費應該是1.33倍,加班超過3小時1.66倍,超過6(還12?忘了)小時2倍

這樣您覺得這公司合理嗎?

usa207 wrote:
25000/30/8...(恕刪)


這位你別鬧了 有多少工作 這樣除240會超過133? 本來就比法定薪資低!!

但又怎樣 又沒違法!!

如果依照你的算 240*133=31920

所以底薪沒超過31920的 都違法??

邏輯是不是 該改一下了



sriz wrote:
今日去面試一家公司...(恕刪)


第一次看到全勤這麼高的,這只是讓公司有更多籌碼去跟員工奪利,這層面看上來,並不健康。

t29019727 wrote:
這位你別鬧了 有多少工作 這樣除240會超過133? 本來就比法定薪資低!!

但又怎樣 又沒違法!!

如果依照你的算 240*133=31920

所以底薪沒超過31920的 都違法??

邏輯是不是 該改一下了...(恕刪)


您應沒有仔細研究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是月薪制,跟時薪制不一樣。

另外月薪/240小時就是領月薪的員工,計算加班費基礎的公式,這是政府規定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全勤5000很不合理, 聽描述好像滿壓榨的.
但我們也不知道你們在做啥的(產業別/職稱), 你的學經歷和工作情況怎樣.
以你這樣的資訊怎麼知不知道合不合理.
出差回來是下班時段,其他同事還在公司加班,跟你有甚麼關係,不是直接回家了嗎?

就算出差回來是上班時段,我也不會進公司,累都累死了,還進公司上班。

sriz wrote:
請問這樣合理嗎…...(恕刪)


你缺錢的時候, 它是合理的!

你不缺錢且還有其他機會的時候, 它是不合理的, 但又何妨? 你還有其他機會啊.....

sriz wrote:
今日去面試一家公司...(恕刪)


別管合不合理了,首先他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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