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職未滿三個月被資遣,資遣費算法

老婆最近應徵到了一個新工作,沒想到才第三個月老闆就說沒什麼事可以安排給她做,依據新的勞基法,現在沒有所謂試用期,所以公司會開一份非自願離職的證明,但不知道資遣費怎麼算,是否適用N/2+1呢?版上有人知到嗎?因有點年紀了,找工作不易,急需回答,感謝!
文章關鍵字
請參考網站
http://www.mol.gov.tw/topic/3078/25331/25621/

(2)計算方式: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eddydnd wrote:
老婆最近應徵到了一...(恕刪)


如果滿3個月那大概就是月薪除以8

如果月薪是40000元,資遣費大概是5000元

依法規來說

滿一年有0.5個月

不足一年則依比例計算
嘘は真実の影!
依勞保投保薪資。
z759134628 wrote:
如果滿3個月那大概就...(恕刪)
scorpian wrote:
依勞保投保薪資。...(恕刪)


你確定嗎?,應該依實領薪資來計算吧!
感謝各位熱心幫忙,話說不論年資最多只能領6個月,新制勞基法.....唉!
唉什麼唉
到職未滿三個月被資遣

不然是想要多少......


eddydnd wrote:
感謝各位熱心幫忙,...(恕刪)
葛瑞菲 wrote:
唉什麼唉到職未滿三...(恕刪)


樓主是在哀這個

新制:
"不論年資最多只能領6個月"

舊制:
計算方式: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依前開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visually wrote:
新制:
"不論年資最多只能領6個月"

舊制:
計算方式: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依前開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恕刪)


新制的資遣,每一年領半個月資遣費的意思是,新制每個月另給6%的勞退金了,所以假設工作一年被資遣,月薪是5萬來看,舊制是給一個月5萬的資遣費(不是投保薪資,而是實際的薪水),新制給2.5萬,因為12個月的6%有72%,加上後來給的0.5個月資遣費,已經有1.22倍的費用了。

另外,因為就業未滿3個月,所以無法去就服站申請失業補助金,但如果三年內有加入勞保一年以上,記得這次失業,一定要拿非志願離職單。
所以看勞保年資有多長了. 如果往回算三年之內, 勞保累計有一年以上, 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要向公司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
請問有公司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嗎 ?

不過失業補助金就是看投保薪資了(只能拿60%),如果還有扶養親屬,每一位還可多10%的補助,最多20%。45歲以上失業,最多可領9個月,45以下是6個月。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marvin19720 wrote:
你確定嗎?,應該依實領薪資來計算吧!
"應領"吧
實領有扣勞健保了,這樣不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