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7休1→現在12休2
(如果連續12天12小時..會不會掛點)
輪班間隔11小時→現在間隔8小時
(是指睡公司的意思嗎)
加班領加班費→可換成補休
(會不會都拿不到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時數加成→ 時數1:1.無加成
(天那..那又更沒加班的動力)
加班上限46小時→54小時
(似乎更過勞了..)
勞基法是確定改成這樣了嗎
嚇得我吃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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