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Kuo wrote:不太理解這個邏輯?勞工保險不是應該按照薪資去保嗎?為何要設定天花板?如果有天花板、那超出天花板的勞工不就一律高薪低報?這不是違法嗎??...(恕刪) 有什麼好不能理解? 要是把勞保負擔改成 勞工:雇主=9:1 ,我想老闆們非常同意,至於出生率大概只有40年前的一半,保那麼高確定能領的到? 一個人的月退金要多少年輕人來繳才夠付....
vienna82 wrote:那為什麼薪資高的勞工...(恕刪) 跟稅的概念一樣? 不是要反駁或是戰喔,我只是想稅是"賺越多繳的稅越多"那稅是拿來給國家做給社會大眾的事,健保醫療資源也算是"社會大眾的事"說不定健保可以這樣薪資越高,雇主比例越低勞保主要是自己的未來退休金,的確沒啥理由"薪資高的勞工要負擔比較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