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被公司叫去單獨說話,就繞很大繞到重點就是因公司一直在虧損所以要資遣我,三天交接期,只做到三天後,但我選擇隔天去公司交接完就離開好了,因為氣氛很尷尬我自己突然被資遣也無法接受,
我在這公司做2年17天。 平均月薪實領26000(含勞健保772),公司只投保金額為最低工資。
我資遣費應領多少?
還有退休金提撥?
還有我做滿兩年的特休(公司沒有此規定,但勞工說應要算清楚的)?
還有未告知20日的工資?
我還能領什麼費用?
公司一開始說隔天交接完連同薪資及遣散會一起給,突然晚上告知只先給一半,另一半下個月領錢日在發放
Ans:現行勞動基準法,1年給0.5個月資遣費,所以應可領1.0個月資遣費(全薪,非底薪)
還有退休金?
Ans:新制退休金已經每月提撥,跟人不跟公司,若有疑慮可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查詢個人紀錄
還有我做滿兩年的特休(公司沒有此規定,但勞工說應要算清楚的)?
Ans:一般是折現,都要走了,就算放完也是延後就職時間,沒甚麼實質意義吧
還有未告知20日的工資?
Ans:是的,要有20天預告,依你內文提到,公司告知你3天後離職,所以應該至少要給予17天的預告工資
(若提前告知天數達20天,則每週有1天不扣薪的求職假)
我還能領什麼費用?
Ans:好像就你講的這些了
公司一開始說隔天交接完連同薪資及遣散會一起給,突然晚上告知只先給一半,另一半下個月領錢日在發放
Ans:一般來說是要一次給足,但若雙方有協議,也無不可,可以的話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免後續還要恢來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