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的癡漢 wrote:俗話說一年換12個...(恕刪) 隨著年紀,頻率自然會越來越少,但年輕,每份工作至少做3個月以上,在我認知中是可接受的,多嘗試,沒什麼不好,但老是不到1個月就離職,甚至做到第二個月發薪日後離職,就有礙觀感了,看資歷時,3個月以下都會特別注意並詢問,資歷太漂亮,更會查證。
能力強 態度對做兩個月走人我覺得他值得離開找更好的噗攏貢大學 愛學不學第二天出去吃午餐後不見人影以上這兩類人沒啥好討論最讓人痛恨是會興風作浪的老屁股大家都希望他(她走)反而這類人都不會走所以用一年換24個頭家來評斷人有點過時
一個工作沒有2年以上都算是太常換工作!畢竟一份工作會隨著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運作模式若沒有經歷過2年以上, 很多細節你都無法經歷, 工作資歷就不完整若我是老闆, 徵有經驗員工的話 不會 選工作裡經歷不超過2年的
我跟我老板在面試人的狀況,如果他的資歷寫了過去工作3~4個,每個都1-2年, 一般都會特別再了解一下,因為每份工作都做個1-2年,會讓人家覺得很不穩定, 吃不了苦或是很容易被更高薪的工作吸引走的感覺, 畢竟公司也要花錢花時間培訓新人,不能做長久會讓人家很不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