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我是職場新鮮人,
剛從外地到台北找工作,
遇剛做滿一個月遇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問題,
9/3到職日,公司制度是週休二日,
薪水開的是27k,報到通知單上有寫;
但在隔月領薪水時,薪資結構上基本薪資卻少於27k,
問了會計,會計的回答是「因為9月份沒有做滿足月,所以會扣9/1.2的錢」
但薪資單上卻沒有寫清楚扣款明細,而是直接從基本薪資減少,而且9/1.2是假日,總不可能要我9/1假日來報到,就算來了公司也沒人啊⋯
想問大大們,這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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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047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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