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 , 選擇勞保舊制,工作剛滿25年就被要求退休,
公司該給的退休金也都有給,
只是現在健保還不知道如何處理,
家裡還有就學中的小孩,
健保的問題也不能一直拖著不管,
因為一些原因不想加在老婆的公司,
我問過一些職業工會,都說退休的不能在職業工會加勞保,
但是能不能只在只在職業工會加健保?
文章關鍵字
102年修改規定後,退休人員不可直接投保於區公所,應優先依附在職之配偶或成年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僅單身無配偶子女、或配偶子女皆無職者,方可於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保...(恕刪)
看有沒有田地!!有的話換加入農保~保費省以後還可再領一筆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恕刪)


如果你老婆有正當的工作並依薪資扣健保的話,只能依附在你老婆那裡
像我沒有工作的父母只能依附在我這裡一樣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恕刪)


全台灣工會千百個 你只相信網友 不相信 工會給你答案嗎?

53歲也借重網路力量??

麻煩自己找個工會 花幾塊錢 答案很快就知道了!!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

因為一些原因不想加在老婆的公司,..(恕刪)


2F 大大資訊是區公所 Q&A

滿25年退休之勞退舊制, 不是勞保(勞工保險), 不同制度, 是勞保局主管.
退休可以再找工作, 法定是65歲,
前提是勞保已結清, 就是已領勞保年金, (不是勞退金)
找工作就可再加勞保. 勞退金可再續存, (勞退是有工作的雇主要支付)

暫時沒工作的待職者, 可在區公所加入國民年金 (含健保, 都是區域人口),
已領勞保年金是不能參加國民年金.

相關規定, 應該是去主管機關或區公所單位來咨詢.
認定是他們說才算.
之前的經驗, 詢問後仍不很清楚, 勞保局線上咨詢就說: 直接呈報由主管機關來決定
才解決要如何投勞保.

沒有工作參加職業工會, 也是違反規定, 未來被查明是相對權利是沒有.

供參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恕刪)


你所謂的退休是從公司退休,領的是舊制的"勞工退休金"(每個月公司提撥的),
和每個月繳勞保費,等到65歲時領"勞保年金"(每個月自己繳的)是兩碼事。
舊制的勞工退休金有兩筆,一筆是雇主要給的,一筆是勞保的退休金

樓主如果只跟雇主結清退休,領雇主的退休金

勞保不去請領退休,在勞保的角度你就沒有退休

可以繼續找工作,勞保就以新制繼續,年金年資繼續累積,新雇主提撥勞退6%。

健保自然就掛在新雇主那

如果樓主想就直接退休不再工作

健保部份,第一優先一定是配偶或子女(一等親),所以除非你有子女可以依附,不然一定要照優先順序去依附

YK2222 wrote:
53歲 , 選擇勞...(恕刪)


老婆不讓你加那就找子女低薪的那一個加保,會省很多保費.
請問,
年滿55歲,如果已經領完一次性的勞保老年給付,配偶是職業工會的健勞保,子女是在學學生,所以本人與子女可以去保鄉鎮市公所的健保嗎?還是一定要依附配偶的職業工會健保呢?謝謝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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