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的加班費申請,都要請當事人簽名的結果有個員工,不知道是怎樣,認為不簽名頂多領不到加班費而已也才幾千塊而已,還好嘛而且他也實際有出勤有參與加班只是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加班費申請單沒簽名原本以為最嚴重就是加班後,領不到加班費而已結果出來居然是,他加班的時數全部變曠職別說加班費了,加的班也全部不算數,全部變曠職這樣算合理嗎?回文別跟我留自作自受誰叫你自己不簽不准給我這樣回,懂嗎?
google 一下就有喔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14264休息日原本是不需出勤的,如經勞資協商同意於休息日出勤,勞工就有出勤的義務,如未到應依照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所以沒有請假的話,就會是曠職。
在小小員工眼裡這一定不合理.可是公司人資依照制度辦理沒有不合理不過上勞工局申訴有打卡紀錄加上有員工能證明你當天有上班要回工資的機會很大可是這種連簽個名都懶的員工在老闆眼裡絕對是資遣的第一目標~PS:如果樓主就是這位懶得簽名的員工從你回文態度在公司應該得罪不少人了才會被這樣修理~祝工作順心愉快~
一個小路人 wrote:每個月的加班費申請,都要請當事人簽名的結果有個員工,不知道是怎樣,認為不簽名頂多領不到加班費而已也才幾千塊而已,還好嘛而且他也實際有出勤有參與加班只是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加班費申請單沒簽名原本以為最嚴重就是加班後,領不到加班費而已結果出來居然是,他加班的時數全部變曠職別說加班費了,加的班也全部不算數,全部變曠職這樣算合理嗎?回文別跟我留自作自受誰叫你自己不簽不准給我這樣回,懂嗎? 沒圖沒真相幻想文無誤問問題要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