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特休假制度的問題想請教, 我去年106/8/1到職, 當時談的是滿半年三天, 滿一年七天, 也就是週年制, 而我已於今年上半年請了三天特休, 下半年請了一天, 但是最近HR突然說要改成曆年制計算, 而且是從今年107/1/1開始算, 我的直覺是, 我的假好像縮水了, 若依原先的週年制算法, 到明年108/7/31我還剩六天假, 且明年108/8/1開始, 有十天年假...請教了解勞基法的大大們, 這樣是否合理呢? 謝謝大家!
冰豆漿 wrote:有個特休假制度的問...(恕刪) 正常來說不足日的部分應該會給時數 , 原則上是算法的問題周年制的算法對於公司人資系統的負擔比較大 , 統一換成曆年制比較方便管理原則上沒有多大的差異 , 如果有差異 那才是問題
bmwe300 wrote:別鑽牛角尖,該放的...(恕刪) 該放的假....嗯..硬生生地被迫用曆年制扣完了, 但還不夠扣, HR特准我用明年的假扣, 恩典吶! 唉! 週年制!ANYWAY, 只能樂觀地想, 至少我有特休, 我有幾個朋友沒特休呢! 哈!!!!!!我們HR很理直氣壯, 這點讓人不舒服, 還說什麼…叫我想一想, 有問題再提出, 提出了, 他卻用各種理由搪塞, 切! 再者, 明天12/22和今後的星期六如果碰上補班日都得用特休抵, 老娘不想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