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發放疑問...想請各位專業的大大幫忙看看...

小弟的公司在今年更改薪資計算方式
改為由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所以1月份薪資計算為1/1-1/25
2月份為1/26-2/25,以此類推...

小弟的疑問是我們是月薪制..
那這麼1月份就是以天計算,是可行的嗎?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我月薪30000
1/1-1/25 少5天工作天 領25000
1/26-2/25 領月薪30000 以此類推
那這樣我是不是就一直少領1月份的少於月薪的5000呢?



因為我實在是有點混亂 所以想請各位專業的帥哥美女幫我解答
在此先謝謝各位了~~
如果有講好的話,這樣是可行的,因為這也是按月薪模式發放的,

所謂日薪發放是指:月薪30000元,1/1~1/25日,

工作19天,發19000元,這樣才叫以日薪發放...
感謝大大
但目前就是在1月份的時候是以天數計算薪資....
但也沒有跟員工協調 自行公告 這樣是可行的嗎?
CurryTien wrote:
小弟的公司在今年更改薪資計算方式
改為由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所以1月份薪資計算為1/1-1/25
2月份為1/26-2/25,以此類推...
小弟的疑問是我們是月薪制..
那這麼1月份就是以天計算,是可行的嗎?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我月薪30000
1/1-1/25 少5天工作天 領25000
1/26-2/25 領月薪30000 以此類推
那這樣我是不是就一直少領1月份的少於月薪的5000呢?
因為我實在是有點混亂 所以想請各位專業的帥哥美女幫我解答
在此先謝謝各位了~~



這樣並不會少領,

只是改個月段而已,

以三萬來說,你這個月會少領五千多沒錯

但你二月份就會把一月份少掉的六天補進去了,

而二月份的26~28號的薪資則是補進三月份,

月段上移,薪資下移而已,

至於你感覺少六天薪資,

在你離職那天,你就會知道在哪了,

以你三萬為例,

假如你就做到三月底,年後換工,

那你四月領到的薪資就會是~

2/26~3/31,

以三萬為例,你離職後四月份所得為35806,

因為照公司薪資月段為2/26~3/25月薪三萬,

3/26~3/31為四月份工時了,所以另外加入,

30000/31*6=5806.4=5806

加原本之月薪三萬,就是35806。
NICK大 感謝您的解釋
對於這樣其實我可以理解!
但是又有一個問題想請教的是...

因為我們公司在去年薪資計算是每月1號到月底
今年薪資是從1/1號開始算 公司有備註照新算法12/26-12/31號已在1/5發放
但12/26-12/31是去年算法裡我的基本薪資阿...
這樣子在108年一直到年底 我實際年薪還是只有實領11個月又25天?

再麻煩大大可以看看哪裡有問題嗎 因為我自己也搞得有點混亂哈哈哈

CurryTien wrote:
NICK大 感謝您...(恕刪)


沒有,

公司還是會給你照算,

雖然2018/12/26~12/31之間重疊了,

但實際就是你2018與2019年度共用一次這六天,

不影響後續的薪資算法、或是所得稅的算法,

真要說唯一差異,

就是所得稅,還要再繳了一次那六天,

但以個人所得稅來說,除非你收入特高,

一般人多那六天,所得稅幾乎不會有改變,

你年薪超過54萬,等於多繳435以上,

年薪如果超過121萬,就會比較有感,要多繳2341以上

但只要你工作打算長期做下去,這損失忽略不計,

當然,你短期內打算離職,這損失算是一種小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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