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後的14天內都找不到謀合的工作
就業中心的小姐要我將卡片於7日內交回作初次認定
因為傳e-mail給雇主三天都沒得到回應,以其中一條「未收到雇主通知」
做初次認定。
小姐也蓋了章,並告知下次認定之時間,說要幫我送勞工局
問題來了 !!
請問在第一筆錢"下來前"的15個工作天內,我可以自行找工作並加保嗎?
重點就是,我如果在第一筆錢還未下來我就找到工作的話,那我還領的到錢嗎?
還是要等錢,確定下來後我才能加保上班?
![冷]()
就業中心的小姐要我將卡片於7日內交回作初次認定
因為傳e-mail給雇主三天都沒得到回應,以其中一條「未收到雇主通知」
做初次認定。
小姐也蓋了章,並告知下次認定之時間,說要幫我送勞工局
問題來了 !!
請問在第一筆錢"下來前"的15個工作天內,我可以自行找工作並加保嗎?
重點就是,我如果在第一筆錢還未下來我就找到工作的話,那我還領的到錢嗎?
還是要等錢,確定下來後我才能加保上班?
